洗个澡。”
亚裔妇人满脸堆笑,谄媚的送走白人医生。
门合拢,两名妇人一同回头,往那潮湿低矮的床塌看去。
那女仔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年纪。典型东方面孔:巴掌大的微凸面容,五官无可挑剔,只稍嫌寡淡;苍白清秀一张脸蛋,唇上没有半点血色;黑而密的长发,可惜太久没洗,看起来有些油腻打结。
迫于卫生条件所限,很遗憾的,少女额上有三四粒粉色的疹子,不知是跳蚤还是什么别的传染病。她身穿葡萄紫的缎袄,因此看不出脏。上头密针刺绣绣了飞鹰,这年头这样贵重又落伍的行头实在不多见,想是来自乡绅富贵之家。
罗文问道:“什么女仔这么金贵,肯让唐人街鼎鼎大名的铁公鸡专诚替她买一张三等舱票?”
姜素道:“是清远乡下人,嫁到英德茶商温家作二房媳妇。那二少爷早些年便去温埠读书经商,如今已是个富贾。在百多年放洋美洲的金山客里头,也是数一数二的。”
罗文是个土生华人妇女,丈夫经营一家唐人街洗衣铺,日子过的尚算充裕。一家人住在洗衣铺楼上,正对门便是的唐人街妓馆。馆主正是老鸨子姜素。两人是邻里街坊,二十年来却老死不相往来。若不是罗文举家想要搬到唐人街外杰克逊广场一所电梯公寓,但手头仍短一些钱;而罗文膝下还能有一名子女的过境许可——姜素立刻找上门来。这一次,罗文同意与她一同出洋。
罗文对这名无亲无故、即将以她小女儿身份入境的女仔仍有些好奇:“她相公既是个温埠少,如今她落在你手头,少说也得讹上他一笔吧?”
“这可不能。温家这种乡绅旧族,仍活在前朝的规矩里头,将声望看得那样重,这女仔到我手头走一遭,名声也已去了七七八八。即便是自家女儿,领回去,也多半给老一辈溺死在家族祠堂里、祖宗牌位面前。更何况这外头进来的媳妇,回去,谁还敢留在家中给别人当笑话看?也别提什么丁忧……这回将她接去温埠,想必就是为着让跟她跟那温少爷圆房而去的。半路给截去金山,你说,她相公还能要她?”
罗文惊诧不已:“还是个处子?”
老鸨子笑:“是。她昏死过去那一阵,我已检查过她身子,确切无疑。”
“这丫头,是否是那仁和会馆的洪爷托你挑给他那不争气的六子作媳妇的?”
“若不是为这个,我何至于为她买这檀香山客人走后空下的三等舱,还冒死为她寻医生?若是别的女仔,趁夜抛尸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