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稍微调查了一下就知道,其实现在在省招商引资办公室秘书包玉凤名下的两处房产和一辆桑塔纳轿车其实是包玉麟的。先入为主,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不过是包玉麟规避风险的手段。另外也正因为包玉凤身份的问题,省检察院更相信,包玉麟是通过包玉凤的手段得到了磐柳路磐石段的项目。于是,本来林晓静请包玉麟协助调查地事,变成了传讯包玉麟、查封他的财产。
包玉麟很担心自己的事对包玉凤和王宏带来什么不好地影响。于是没有惊动包玉凤,只是带着妈妈回到了磐石县。毕竟他是问心无愧,相信经过一段时间调查以后。这件事情是会水落石出的。
在国外呆了几年的包玉麟当然清楚,对于法律问题,找到一个好的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来帮自己解决是最有效的。离开广兰地时候,他找了一家律师行,聘请了现在跟他谈话的朱律师。
“包先生,您的情况我了解。但是根据合同法。你现在的情况很尴尬。签署了这份合同,就以为着您是既得利益者,那么您就该监督和参与建设,可是您又不具备资质,做为投资者,你是可以请人代你行使监督和参与建设的权利的。于是,磐石县政府就成了您的代理人。”朱律师斟酌了一下语气说。
其实这个事情谁都能看明白,对于包玉麟来说,这本就是无妄之灾。磐石桥以为工程质量的问题出了事。按说不关包玉麟的事。别人是按照工程预算一次性将所有款项划拨过来地,出了是应该找设计和建设方面。
现在地问题是。设计方已经证明。磐石桥地垮塌是由于见识方没有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建设导致地事故。而做为建设方地包奎发也已经自杀。那么。对于这次事故地损失和死伤者地抚恤就应该由投资方来承担。于是。朱律师地被代理人包玉麟就成了这次事故最大地冤大头。
“这样就太不合理了。我只是磐石县招商引资请来地。而且我还有其它地事情。具体连修桥地是谁我都不知道。而且那个死了地包奎发也不是跟我签地承包合同。这事怎么就到了我地身上?”包玉麟不服气了。自己出了钱不说。还找了一身地麻烦。
“包先生。其实由于您自然人地身份。您是不具备跟磐石县签订投资合同身份地。更不要说跟修建磐石桥那个包奎发签订承包合同。但是。现在我们国家正在大力鼓励外商投资。所以。您地投资并没有问题。但是。做为投资地风险和事故你是必须承担地。毕竟现在有证据显示包奎发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这方面是他地问题。他现在又死了。您现在放弃这笔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