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先生,根据我过法律,您既然跟磐石县政府签署了投资磐柳路磐石段的文件,而且有既得利益关系,那么您就有监督和参与建设的义务。相应的,对于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您是需要负责的。”在磐石县政府招待所,包玉麟特意从广兰请来的律师正在跟包玉麟商议如何处理磐石桥垮塌事件的善后工作。
“并不是我不想管,可是我只是投资而已,从合同签署了以后,我把钱打过来,一直到磐石桥出事。磐柳路磐石段的事情一直我都没有管过,所有的情况都是磐石县政府在运作,再说了,因为桥本身质量问题出了事,法院和检察院方面应该去找路桥建设的承包商,没有理由来找我。”包玉麟满肚子的不高兴,抱怨着说。
的确,换了是谁都不高兴。包玉麟刚刚结束跟广兰军区的培训合同,回到家里屁股还没有坐热,就接到了省检察院的传票,传讯他到磐石县调查磐柳路建设和磐石桥垮塌事件的问题。最让包玉麟不舒服的,来传讯包玉麟的省检察院的人脾气还很大,直接带着封条来的,查封了包玉麟和妈妈住的小院还有汽车,要不是王宏在,他们甚至想查封了包玉麟为姐姐盖的小楼,目的就是担心包玉麟转移资产。
包玉麟和包玉凤被搞得莫名其妙,一番询问之后,才清楚是他投资的磐柳路磐石段出了问题,新建的磐石桥在剪彩通车的时候垮塌了下来,致使多人死亡和数人受伤致残。作为投资方,省检察院当然要来找他。
其实省检察院也不想搞得那么紧张,不管怎么说,毕竟包玉麟是外商,而且大家都知道,包玉麟只是出资,并没有参与路桥修建的管理。可是根据标准合同的显示。包玉麟是投资磐柳路磐石段的修建,待工程完工后,他将享有20年的收费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省检察院当然要找包玉麟协助调查。
林晓静作为案件调查地主要负责人。请包玉麟到磐石县协助调查本是无可非议的。林晓静将这个事上报了省检察院的时候,汇报的是请包玉麟到磐石县协助案件地调查。可是省检察院负责办案的人第一次到包玉麟家的时候,包玉麟还在广兰军区庆祝广兰军区特种兵集训队第一批集训队员的顺利毕业。由于受合同的限制,老人家只知道包玉麟在帮军区办事,很少回家,具体干什么却没人知道,这就不得不让省检察院的人怀疑包玉麟是想跑。当时这样的情况很多。不少人看到国家对外商大量地优惠政策,于是想方设法钻空子,随便找一本什么国家的护照就扛着外商的牌子搞投资甚至是皮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