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作者带着版权中途逃离怎么办?” 张博仁想了不想:“这并不是问题,一般合同条款里都会有相关的制约,而且授权期限一般是十年,十年后权利就会回来,即使如此,在此十年中,版权也是归属于创作者的,其版权中的各项财产权,作者都有获得收益的权利! 当然了,这是在合约中没有陷阱,版权中的财产权还归属于作者的情况下。” 林牧一挑眉毛:“全世界都是这样?” 张博仁肯定道:“版权属于作者,全世界都是这样!” …… 张博仁是青华法律系专业出来的天之骄子,对自己职业的专业性,最是注重,容忍不了一点错误的地方,现在眼看着一个外行傻货在这误导旁人,哪里还会有什么好脸色? 如果这个“少年代码菌”敢出现在他眼前,估计早就大耳光子扇过去,清理行业环境了。 可惜,视频里的“代码菌”明显不知道张博仁的想法,中年闷骚娘炮的声音,依旧持续不断地传入众人耳中,配合着他那红色背景、倒八字眉一脸兴奋的表情头像,让林牧总有种想一巴掌扇出去的冲动。 而且,在这下面的话中,就说到了先前两人所谈的“授权10年期限”。 “版权属于公司,这是无可争议的,但是大家放心啊,这个时间不是无限期的,而是10年! 因为我身边就有做出版和做主编的朋友,所以我就直接拿来一份合同和大家讲一讲……” 视频中,出现了一份合同,作为“少年代码菌”的佐证,但林牧暂停看了半天,也只在那合同上写的是“授权”,而不是“转让”。 视频继续,闷骚娘炮继续出现。 “我只是想告诉你们,,这个行业,真的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坏,但是为了避免你若干年后出来丢人,请你先看好你的合同,在签字的时候,抱有一种契约精神!” 林牧笑了笑,这是要喷作者了,说他们没有“契约精神”? 自己身边跟着张博仁全程解释,都听得晕晕乎乎,更何况是那些被各种手段、文字陷阱坑骗的作者? 欺诈如果也能算是契约精神的话,那未免也太过可笑了! …… 视频中继续进行,就开始用看似公正的话语,来黑起夏达了。 “当我们想象着,娇弱的达叔,用可怜的小眼神望着我们说:我病了,我们大多人的舆论就已经被出于人性的同情、怜悯的道德心所绑架了…… 许多朋友来问我的看法,呵呵,你们都心里有答案了,还问我做什么? 要我说,如果你想得出一个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的判断,那就必须要排除干扰,你就把它当成假的,这样才能得出自己的判断……” 说到这里,视频画面上,出现先前他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