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严可均曰:御注作“伤民”,下二句亦然。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并作“民”,傅本作“人”。韩非子引“非其
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下有“也”字。惟干道本“伤”下脱“人”字。
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皆无上下两“也”字。藏本“伤”下有“人”字,是也,傅本
及今德经皆有。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得交归。
严可均曰:“交归”,各本作“交归焉”。
魏稼孙曰:御注“故德交归焉”,严举“焉”字,失校“德”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故得交归”。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人”并作“民”。韩非子解老“故”作“则
”,与范本同。又引“圣人亦不伤民”,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民’皆作‘人’
。案韩子自作‘民’。”王先慎曰:“上当有‘非其神不伤’句,惟赵孟俯本无,疑刊
本书者从误本老子删之也。河上公、王弼、傅本并有。”又案“亦”字,诸本同,惟敦
煌辛本作“之”,并云:“诸本皆作‘亦’字,唯张系天(案强本成疏‘天’作‘师’
)、陆先生本作‘之’字。然‘之’‘亦’二字形似,故写者误作‘亦’字,今用‘之
’为是。言非此鬼之不伤物,但为人以道莅天下,能制伏耶恶(顾本、强本成疏‘耶’
作‘邪’),故鬼不复伤害于人,力在圣治(顾本成疏‘治’作‘理’),故云‘圣人
之不伤人’也。”
陶鸿庆曰:“非其”二字,盖涉上文“非其鬼不神”而误衍也。王注云:“道洽则神不
伤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则不知圣之为
圣也。犹云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人之为圣也。”是其所见经文本作“神不伤人,圣
人亦不伤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鲜、神、神、人韵(七真平声)。高本汉同。奚
侗:鲜、神、神、人、人、人韵。陈柱:鲜、神、神、人、人、人、焉韵。谦之案:鲜
与神、人、焉为韵是也。鲜、神、人,真部,焉,元部,此为元、真通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