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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中,不时有平民行走,瞧见林牧两人,也不在意,近在咫尺的感觉,林牧新奇地就像在看大熊猫。
肩头的肉蛋,就更是兴奋了,仿佛回到家一般乱飞乱飘。
在他的引导下,林牧终于走出了巷子,整个世界,一下子就热闹起来!
这里是……都城洛阳!
虽然繁忙程度,在林牧看来很是一般,但此时的洛阳,确实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都城。
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在这种情况下,过了二十多分钟,林牧也理解了孙连胜的用意:适应一下,这点时间、这点实力,并不用刻意去做什么。
“可笑自己还准备了一书包的东西……”林牧摇了摇头,就准备招呼鹰爪王往前走。
谁曾想一回头,原本还在身旁的鹰爪王,竟然不见了!
林牧有些疑惑:难道汉末的同胞口味这么重,喜欢鹰爪王这种老头,老菊花有嚼劲?
都城之内,想必也没人会对一个穷老头下手,那就是对方自己故意走开的?那货有小心思?
摇了摇头,林牧放下疑惑,继续顺着人流往前走。
背后,却有几双罪恶的眼睛,已经盯上了他麻布下,若隐若现的娇小身体……
“嘿!好一个肤白水灵的小娃子,拐了卖去‘南风馆’,肯定是一等一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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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心静方可志远、君莫笑的打赏。
昨天码到800时,困得不行,定闹铃在早上,想早起码足这一章,结果就那么闹铃五分钟响一次,从五点一直响到七点……
萌冲需要一个愿意监督我码字的百合妹子……
有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