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臭不要脸的!”一位路过的吴女士鄙视地扫过来一眼,仿佛林牧下一刻就要扑她一般。
林牧“嘤嘤”一笑,满意至极地往《王氏中医铺》赶去,今天他来时,已经把准备好的东西都带上了。
……
王氏中药铺里。
两枚黑铁甲片同时被引动,腾腾黑气凝成一道小门,如同小叮当的任意门一般。
从这边,林牧清晰地看到里面,那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空无一人。
“这时候,里面要是有只吕布,看见突然出现个门,直接冲出来把自己弄死……”林牧抹了抹额头的冷汁,实践中才发现自己的粗陋之处。
只不过,既然孙连胜放心地把东西给自己,应该也不会想故意害死自己,这里面应该还有其他林牧不知道的传送规则。
旁边的鹰爪王,嘿嘿一笑,把老式的连襟装脱掉,穿着个大裤衩进去后,就从旁边柜子里,拿了条麻布古衣穿上。
林牧更干脆,全身脱得赤条条的,身上就斜挎了个单肩花布书包,进去后见没有合适衣服,干脆就撕了块布,随意地系在腰上,权当衣服,只瞧得旁边的鹰爪王眼皮直跳。
他活了几十年,心思多,换身古衣不惹人注意。
林牧就纯粹是不要脸了,仗着自己岁数小,光着屁股去京城广场,都不带有人抓他,平日里行事愈发没有下限。
只是,一进这个世界,身后的黑色光门还没完全消失,林牧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太清新了!
此时的整个中原大地,人口恐怕还没两个亿,空气清闲的不像话,哪怕这是闹市旁的一个木屋,那种感觉依旧极其爽快。
这不同于氧气浓度的提升,更与“醉氧反应”没一丝相像,林牧只觉得全身细胞活跃得厉害,精神振奋。
“这就是……灵气深厚的效果?”
林牧觉得,自己要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寿命长短且不说,身体素质绝对一顶一的强,夜御十男都犹有余力的那种。
屋子里没什么东西,林牧深吸了一口气,推开了木门。
这是一处杂乱的小巷,明显是这个城市中的贫民区,林牧两人小心地瞧着四周,内心涌现出无可言喻的激动。
这可是东汉末年啊!
明明自己两人只是个普通小老百姓,但在这个世界中的感觉,却莫名地底气十足,这种奇怪的“穿越者”心态,也难怪那些小说中,前世只是普通人的主角,一穿越就心态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