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一串普通的铃铛,只对狼和狗有用。”岳绮云把那兽王铃藏得更深了,信口瞎掰着:“......是父帅寻来给我防身用的。”
“呵呵......”能够这样拥着心爱的女人,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话,元烈已经很满足了,当下只顾着傻笑,把岳绮云话里的搪塞都忽略了。
“那天你救下我后,又去了哪里,为什么我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莫筝呢?”元烈问道。
“当时收到了七哥的飞鹰传书,父帅被宋莳君那狗皇帝下了诏狱,我急着赶回江南,在你手里放了一枚铃铛就走了。至于莫筝么......可能是我走了以后她正好遇到你,说她救了你也不算是撒谎。”
岳绮云鬓边垂落的碎发被风吹动,有一下没一下地扫过元烈的脸颊,扫得他心里又是痛又是甜。
“当时真的以为是莫筝救下的我,也就带着她回到了王庭......”忽然,元烈想起了一件事,有些心不在焉地说道:“当年,我刚回去王庭不到一个月,就接到了梁国传来和亲的消息,那个时候......”
他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时间,猛地收紧了手臂,失声问道:“你只用了十天就从燕北跑到了江南?这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岳绮云只觉得心里痛楚,想起跟自己相伴了好几个年头的追风,艰声道:“我的追风,本就是世上罕见的汗血宝马,当我赶到了国都后,追风就.......就活活......累死了。”
“天下,居然还有跑得这样快的马儿!”元烈不禁诧异。他以为自己的猎风就已经是最神骏的马儿,后来见识到了传说中的天马,又认为天下最神骏的马儿不过就是照月了。没想到,岳绮云曾经还拥有一匹汗血宝马。
草原的人天性爱马,听说了汗血宝马的壮举,他唏嘘不已,“真是可惜了一匹宝马!”
“这么远的距离,你又是一个女孩儿家,苦了你了!”想到那是怎样艰辛的长途奔袭,元烈除了心痛宝马,也心疼着岳绮云。
忽然,元烈似是明悟了什么,失声道:“我们新婚夜里的那个白绫,你的名声......莫非就是......”
他若是到现在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该去死了!
那样的一场长途奔袭,就算是青壮的男子都受不了,何况她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而导致岳绮云那样辛苦奔波的原因之一,却正是因为她为了救自己一命啊!
——莫筝只是骑着烈马颠簸了几个时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