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和她的侍女,并没有催促他的意思,相反一直在观察他,这一次的见面,给了郑氏一个完全陌生的印象,让她也产生几分兴趣。
刘稷随同父母来到安西镇时,只有六岁,两家毗邻而居,又是同僚,自然会比较亲近,刘家是京兆氏族,不同于以往那些市井之民,郑氏愿意走近,因为她的骨子里,还是那个出身高门的女子,哪怕是个罪属。
这一来二去的,几个孩子就玩到了一块儿,在大唐这个相对开放的社会形态里,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没有人会在乎,更何况是偏僻的安西镇,于是孩子们近于野生似地成长起来,看到两个孩子都有意愿,两家也愿意将这层关系更近一步,郑氏纵然有些保留,但随着封常清的地位步步提高,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谁知道后来,刘稷会有那么响亮的名声呢?
其实对于一个世家女来说,男人的这些花花心肠,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在高门大院里,她见识过更离谱的,至少对方的取向还算正常,没有去招惹男子。
将来,只要女儿的主妇地位确立,无论进来多少女子,都不过是生育机器而已,生死操于手中,能翻出天去么,那只能说明自己的教育太失败。
可尽管如此,她还是希望,两个孩子之间有着真挚的情感,那样才能把日子过得舒坦,至少他们不用像自己一样,从一个贫困的起点开始,慢慢地煎熬。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美好,是她可望而不可即的,因此才会一直采取默认的态度,全了女儿那份痴心,也是弥补心底的那份遗憾。
在她的注视下,这个全镇风头最劲的年青人站直了自己的身体,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和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好教郡君知晓,那是一个交易,可我并不知道,他们会将人送来,并以为我会喜欢。”
“可据我所知,那个女子,是导致你数月之前离开安西的原由,他们这么做,不正是投其所好吗?”郑氏的语气平静温和,言辞却有着一种咄咄地逼人。
“那是之前,如果说,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何那样做,郡君相信么?”
郑氏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刘稷的确是在突然之间性子大变的,当时的情形,她仍然历历在目,因为那是安西镇最为难熬的一段日子。
浩浩荡荡的两万戍军,占据了全镇军力的八成还有多,回来的却不足两成,多少家庭一夜之间支离破碎,妻子失去丈夫,父亲失去儿子,满城哭声的惨状,曾经让她和她的夫君彻底难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