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抓的,是食人族送来的,并且已经收拾好。
他当然心安理得的接受。
强者才能丛林称王。
所谓恐怖的食人族在他面前也只不过是一帮胆小懦弱的可怜虫而已。
他们还以为他要在丛林里常驻下去,所以在他们没有百分百把握杀死他之前,他们会把他当成王,会每日给他提供最好的猎物和食物,甚至如果他需要,食人族的女人也可以送过来几个供他享乐。
这里是森林世界,虽然不如迷雾森林之中那般原始,但仍然比外面世界单纯许多。
男人不要女人,也不会常驻,因为他在等自己的女人。
眨眼间7天过去,他生活的很好,吃的好睡的好玩的好,可他等的女人还没有到来。
他不着急,充满耐心。
他很安静。
一天都不会说一句话,他没人可说,食人族没人敢跟他说话,他这种人又绝不会自言自语,他看上去沉闷急了,只是他的脸上总有阳光,他的眼神总是那么干净清澈。
即便是他吃人的时候,眼睛也是清澈的。
他是个怪兽。
这是食人族得出的结论。第八天清晨,终于迷雾森林边缘出现一个疲惫不堪衣衫褴褛全身是血的女人,她还没有走到男人帐篷跟前就倒下了,昏死过去。男人却根本视而不见,一直等到中午,4个小时后女人自己醒过来,然后艰难
的起身,艰难的扶着树挪到他的帐篷边上。
他这才懒洋洋的给她扔过去一桶水,木桶,原始的木桶当然也是食人族上贡的贡品,女人疯了一样一头扎进木头里,如同一头老牛,咕嘟咕嘟的喝了个够。
然后双手双脚并用爬到旁边火堆上,抬手就抓,张嘴就吃,根本不管野猪肉有多烫。
她根本已经不算人,不是人,她变成了野兽。
男人对此云淡风轻。
女人吃饱喝足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
不说话,似乎没什么可说的,因为她一个人活着从蓝面部落逃出来,就是最好的语言,而且要是没记错的话,她只用了八天。
她没想到他会在迷雾森林交界的地方搭了帐篷等她,她以为他早已经回到了外面世界,早已经把她当成了一个死人。
哼,还算这家伙有一点良心。
到了如今,她早已不是那个娇生惯养衣食无忧的大小姐,她早已经变成一个丛林战士。
她跟他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