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回答。
“那为什么还要她写声明放弃继承权呢?”老伯疑惑。
“因为诉讼时效超期,您妹妹丧失的是对遗产继承案的胜诉权,而非丧失财产继承权,并且在法院诉讼中,您必须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才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与继承权本身是两回事儿……”陈清颖解释道,力求精准。
然而,莫说是对面是年迈的老大爷,即便是普通的非法律人,也很难明白其中的准确区别。
“这什么事儿扯上法律就复杂了。这搁以前哪有这么多事儿啊……”
“儿子给老人养老送终了,继承老人的财产,都是理所当然的。这法律上的事儿多了,谁都能争一下了,到最后,兄弟姐妹们也就反目成仇了。”
……
议论纷纷的大家,代表了汹涌民意。
此时去解释什么是法律上公平公正,去解释立法的初衷毫无意义。何况,事情的处理往往也会复杂问题简单化,毕竟无几家需要法官处理这些遗留问题。但是,陈清颖依旧是很细心而有耐心的讲解着,不厌其烦的去讲述着权利与诉讼胜负以及证明责任的区别。
“大家面前的法官对事件本身一无所知,对我们个人的人品也一无所知。他无从分辨真假,是不是谎话,所以作为我们,是要用证据证明我们的权利,只有能够证明的权利才能得到法官的支持……所以,有的时候大家觉得明明事实是怎么样的,为什么法官不支持,没有出现意料之中的判决,很多时候可能是证据不足的原因呢。你只靠说,说谁谁借了我们多少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没有借条,没有电话录音,没有证据证明,法官也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借钱了,所以就只能驳回起诉了……”
“也是这个理儿……”
春风化雨,在冗长细致的解释后,伴随着大家恍然大悟的一声哦,陈清颖再度受到大家的称颂。
“也就是说,如果人死去超过了两年,那么,他的父母啊孩子啊要求再分割遗产了是不是一般不可能被支持?”
一个戴着眼镜的老太太问道。老太太语气温和,气质知性。
“一般而言是这样的,诉讼时效已满,就失去了胜诉权。不过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并不是从人死去了开始计算,而是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大概可以理解为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了,并且财产继承开始……”
陈清颖解释道。
“我家里有一个案子,能不能请您代理?”老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