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后,杜蘅接到承办法官的电话,赵琳案的被告方同意调解。
调解方案是赵琳与刘家硕住的房子给赵琳,股权转让价款的一千万给赵琳。
杜蘅大致核算了一下股权转让价款六千万,个税部分大概是三百万,如果是按照三个人平均份额计算,赵琳应该能够拿到一千九百万;公寓是一个五十平米的小型公寓,估值在二百万左右。这样的调解方案显然有失于公平。
杜蘅将估算的结果告知赵琳,问询赵琳的意见,赵琳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调解方案。
“你不要再考虑一下?”杜蘅问道:“调解结案的话,是双方商议方案的。对于拿到的钱,是可以再讨论争取的。而且,调解本身就是一个相互讨价还价的过程,对方第一次提出的条件往往不是最终底线,肯定是会经过好几轮的争议的,这也是谈判的技巧……”
“不用,我不想跟他们继续争执下去。他们同意调解,我接受就好了。我希望家硕泉下有知,明白我的心意……赵琳说道,毫不犹豫。
话已如此,杜蘅亦不便多说。
“签订调解协议,他们会在现场吗?”赵琳问道。
“未必。理论上律师是可以代签协议的。而且,他们也可能会是让律师代为签字……”杜蘅道。
“能不能请他们明天到法庭,我想见他们……如果有条件,这是我唯一的条件。”赵琳道,想了想:“如果他们同意就见。如果不同意,那也就算了。”赵琳补充道,声音弱弱的,很是退让。
“你是有什么还跟他们讲?”杜蘅问道,处于尽职尽责的考虑,她绝对不愿意横生枝节另起波澜。
“没什么……我只是想,见面能够说清楚。我想告诉他们,我对他们没有恶意。如果他们年迈需要帮助,我可以照顾他们的。我希望家硕的在天有灵能够安心。他选择的的妻子没有错……”
赵琳的声音有些哽咽。
“你放心,你的意思我们一定传达到。”杜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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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蘅和陈清颖一道与对方律师沟通调解方案。
同行的交流,少带有感情的色彩,更容易切中要,直击主题。对方律师是一位三十余岁的年轻男士,语速很快,说话一板一眼,井井有条。
不过,这一次,在对方律师问及是否同意调解方案的时候,杜蘅没有回复,而是先提出了赵琳的要求。
“这没有必要吧……实不相瞒,被告方很抵触任何的就刘家硕先生的遗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