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陈潇潇去了一个名叫“昨日重现”的酒吧。一个染着黄毛的年轻女歌手用沙哑的嗓子唱着“昨日重现”。陈潇潇一边喝着血腥玛丽,一边跟着哼唱。我没有什么心情,只觉得很累。一天赶上两件奇葩事,比中大奖的几率还高。据说某某人在一年之内遭遇三次雷劈,竟然毫发未损,不知是否真假?
陈潇潇喝完酒,一直看着我。就像十多年前的那一幕,在图书馆一角,用一种古怪的语言问我:“里尔克与艾略特是同志关系吗?”我的解释是,两个人除了都会写诗,没有任何奸情。她看着我,只要盯着我超过一分钟,就会出现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我们复合好不好?”陈潇潇瞪大眼睛问我。
“丫喝多了吧……”
“没喝多,我挺清醒的!我觉得你真得很好,特别爷们,拿手术刀肯定特稳,手到擒来!”
“比老陈差远了,老陈才是不疯魔不成人。”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傻?特天真?特别容易上当?”
“你一点都不傻,还知道血腥玛丽是酒。”
“你能不能正经点?”
在斑驳的灯光下,陈潇潇的上围似乎有所见长,我怀疑是心情的缘故……生气可以“气囤积胸部”,让胸变大。但是可以想象到,借助这种方法进行分丰胸是快速而残忍的。
我一本正经地问陈潇潇:“你真不打算跟他结婚?”
她点点头。
“饭票我都交了,就这么白扔了?”
“今天晚上算我的,饭票就不退了……”
坐在我左侧的也是一个美女,穿着十分暴露。两条长腿挑战着道德底线,恨不得换一身皇帝新装。
不一会儿,旁边一人跟她搭讪,特意给她点了一杯雪莉酒。
“我也想试试这个!”陈潇潇摆弄无名指上的钻戒,然后摘下来,放进酒杯里,钻石上面冒着气泡,就像一个嘲讽。
十多年前,我也曾经想要送她一枚戒指,结果被她拒绝了。她拒绝我的理由是:戒指是物质的化身,她不喜欢这种东西。后来,我送给她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希望她能够像我的情人那样寸步不离,但又不那么言听计从。最后的结局是,她选择了另外一个不爱看书、家庭优越的傻帽。
“这酒度数大,你还是喝果汁吧!”我劝她,我喝着我的椰汁。
“你是不是怕我酒后乱性?”她冲我傻笑。
“这事自己解决就行,不需要别人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