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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旭斜眼看了下沈凌伟,“这就是你找的地方?”
“啊,老板,这地方已经算是不错了,其余的地方环境不仅差,而且租金很高啊。”沈凌伟连忙解释,他也是吃苦在心头啊,想想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忽然来到印度这么一个遥远偏僻的地方,没有菊花不保就算很能干了,还想怎么样?要知道开始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别人说话都听不懂,幸好后来机灵的请了一个当地翻译,不然还不知道自己被这群阿三给坑了不少。
洛旭叹气地拍了拍沈凌伟的肩膀,也不能对这家伙要求太高,这家伙在社会上混久了是个人精,但毕竟学历不高,来到陌生的地方没有被“那个”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要知足,要慢慢来。
里面正忙着清洁的几个人也看见站在外面的三人了,洛旭他们不认识,但沈凌伟以及张程初他们可认识,立即猜出两人中间的洛旭就是他们的老板。当即赶紧放下扫帚拖把,走到洛旭面前打个招呼。
“你是刘耳先生吧,听说你在印度已经生活十年了,以后公司的事还需要你多指导指导。”
洛旭口中的刘耳年纪已经34岁了,毕业于德里大学金融管理系,是个面容很和善的中年人。站在他身边的,则是一个年纪30多岁的眼镜男,一脸淡然的表情似乎对任何事物都不加在意,但这个不起眼的眼镜男,却曾经在多家印度医药研究中心任职,是个很难得的生物制药人才。
最后两个人,一个名叫王维如,年纪28岁,毕业于尼赫鲁大学,曾在Laborate公司任职,对于FDA的审查流程很熟悉,是制药公司不可或缺的人才精英。另一个年轻人唐小强,27岁,在班加罗尔工作了几年,是个计算机方面的人才。
四个招募的人才都是在印度工作了两年以上,深知外国工作的不容易,没有那么多高级精英的矫情,亲自拿起扫把打扫也不觉得难堪,倒是让洛旭点了点头。既然见过面了,洛旭干脆带着众人一起去吃晚餐,这座古老偏僻的城市显然不会有中餐馆这样的东西,众人找了许久,才找到一家卫生状况看起来不错的餐馆,是一个英国人开的西餐馆。远在他乡有的吃就不错了,没人挑剔,各自点上餐点大吃一顿。
吃了一会儿,洛旭就把之前与张程初说的事情给公开了,众人顿时吃了一惊。刘耳犹豫了下,还是沉稳道:“洛先生,冒昧一句,不知道您之前在美国是做哪一行的?”
这问题一出,众人的耳朵都竖了起来,说来众人对洛旭这个年轻的老板都很好奇,美国的状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