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欧洲的大多数人都是文盲,这不是什么让人惊讶的秘密。
哪怕修道院承担了基础教育,但神父和修女们可不会教杀猪匠的儿子识字。
至少在玛娜的“原生记忆”中还从未见修鞋匠走进教堂。
事实上别说普通人,相当一部分贵族都算半个文盲。
他们或许认识些简单的词汇、看得懂纹章,但长篇书写和阅读可能就有点儿强人所难了。
毕竟在这个时代,还没有针对学识的系统评判标准,学习是件相当随性的事情。
这意味着大部分人几乎不可能靠自己写信,而他们的收信者也很有可能不能靠自己来读它,而口头信息的传递又充满了不确定,尤其是涉及一些极为重要或者隐私的内容时,人们很难找到完全信任、可靠的传话人,以至于送信者不得不谨慎考虑这其中的种种问题。
“……您很幸运地生在了艾蒙德府,哪怕公爵夫人不喜欢您,但至少您接受的教育与其他小姐是一样的。”
索菲亚将手中的那个小布袋交到玛娜的手心,唏嘘而又有些羡慕地说道。
除了贵族家的殿下们,大部分人能学会写自己名字就很了不起了。
更别说写信。
索菲亚所了解的情况是,一封信想要送达,往往需要五个人才能完成:
寄信人、抄写人、信使、读信人、收信人。
“我还以为至少会有信使——嗯,至少不用自己携带信件。”玛娜掂了掂手中的布袋。
这么听上去,这里边的那份文件就是她的身份证?
她的便宜老爹与她的王室身份,全靠这份未送达的文书来证明。
而魔法界的巫师们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假如没有猫头鹰信使的话,玛娜很难想象巫师间的联系多么脆弱。
“送信的过程可没那么容易——”
格兰芬多抬脚搭在椅子上,一只手臂搁在了椅背上。
他翻转手掌,一团火焰从他掌心凭空出现。
火光在须臾间消散,最终化作一张盖满了各种印章的羊皮纸。
“这是什么?”
“冒险者的勋章——”
格兰芬多笑了起来,自豪地回答道。
“无论王室、商人、贵族,书信往来终归得有人来做。”
“全英格兰的商会和贵族领主都认识这东西,这是冒险者的最高荣誉。”
“……冒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