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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水利与驰道,就不用说了。
其实在这两件事情上,李贤与朱祁镇有共识的。其中的分歧无非是缓与急的关系,这一点点分歧是能够解决的。
真正让他们两人产生重大分歧的,其实是后面三件事情。
其中废除胥吏制度,在北京已经实行了好几年了。这一次北京举行这么大的活动,最后并没有出什么差错,北京数千胥吏是帮了大忙的。
但也是北京这数一数二的大城,有各种赋税支撑,才能养得起这么多人。如果在全天下都实行这个政策,其中问题太大太多了。
李贤是坚决反对的。
其次就是赋役清理。
这一件事情可以看做清丈田亩的延续。
李贤也承认,大明基层是有很多问题的,但是清丈田亩这一件事情,已经解决了很多问题,而且大明而今国库年入四千多万石粮食,近两千万两银子,纵然大明比之前每年要多支持一千万两上下的军费,一旦打起仗还需要更多。
但是每年都会有结余。只要朱祁镇不搞大工程,国家没有大灾荒。只需数年休养生息,就能做到“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汉文景之治可现于今日。
所以,大明并没有对赋役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但是这些问题,李贤并非没有商量的余地。
李贤本人为政,也是非常圆滑的。很多非原则上的事情,他也是不会与朱祁镇硬抗的。
但是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李贤万万不能接受的问题。
那就是迟迟难产的《大明会典》,说起来,这一本书已经修了好几年了。如果没有其他原因早就修好。
李贤在这一件事情与朱祁镇根本就是争锋相对,绝不妥协。
刚刚开始的时候李贤本来以为这仅仅是一次,法律的整理工作,毕竟大明百余年了,很多条例是有一点混乱。
甚至李贤还帮助过。在朱祁镇提出一整套法律体系之后,李贤当时也没有在意,但是在《大明会典》集结修成的时候。
朱祁镇就图穷匕见了。
或者说,并不是图穷匕见,而是将自己内心的想法暴漏出来了。
朱祁镇想要的,不是别的,就是一套可以控制大明方方面面的法律,大明上至最高决策,下到百姓纷争,都在这一套法律之中找到答案。
让大明一切庶务,都能在这个体系之中运转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