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现在国家做出决断,是根据什么法律什么规定,做
出如此决断。但是在明代有大量的诏书,就是皇帝对某件事情做出怎么样的决断,然后在最后为“著为令。”或者“著为例。”令与例是同意。
这就形成了眼花缭乱的事例与故事。
在今后朝廷决断的时候,就依靠当初某某事例。
皇帝出口成宪,也是这个原因。皇帝每一句话,就能成为法律本身。
对于皇帝以及百官来说,有极大的裁量自由度。这就造成了很多奇葩的行为,后世不能理解,但是当时却是事实。
比如,某些钞关的主事,居然在收够定额之后,放开钞关,免税过往百姓的赋税。
这分明是慷慨国家之利,为自己邀名。但是如果在法律层面上,根本没有什么可治他的。这种种弊端,让朱祁镇不由想起自己当初所上的政治课。
是的,后世法律体系看似平平无奇,其实要比大明的法律体系高明出了不知道多少倍。这也是朱祁镇要给《大明会典》之中夹杂的私货。
就是一整套逻辑相同,从宪法到各种专门法,以及各衙门可以发布的法律法规,这种层层相接的法律体系。
这里就不说了。
如果你不明白,请问你的政治老师。
如果按王恕所言,他编出来的《大明会典》,其实就是对大明典章制度变化的资料汇编,虽然有一定的现实指导做用。
但是朱祁镇要编出来的却是一套现代化的大明法典。
其实真要说出来,这一件事情未必对皇帝有利。
因为在之前,大明皇帝权力是不受限制的,大明律什么的,甚至比不上一些政治潜规则。皇帝有充分的权力空间。
但是如果在建立起这样一个法律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之后,他限制的不仅仅是百官的权力,同样也是皇帝的权力。
对这一点,朱祁镇也思考过了。
如果按照历史上的演变,明清体制最后演变成为君权无上,这种演变就从太祖皇帝废除丞相就开始了。最后由清朝的奴隶思想灌输之下,完成了最后的建设。
演变成为上,整个中国只有一个人,就是皇帝,剩下的人都是奴才,或者求做奴才不可得的人。
也让中国带进了死胡同之中。
而在汉族政权之中,不过那个朝代,皇帝的权力从来不是无限的。即便而今也是如此。无非是让士大夫换一个东西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