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成银元实发,算是变相的涨了工资。但是总体来说,下层官员俸禄
还是有些紧巴巴的。
杨溥愿意以身作则,不占朝廷便宜。
但是问题是,杨溥的院子与其他官员的院子性子不一样。
杨溥的院子是御赐。是皇帝的赏赐。而不是官府分配的住房。
朱祁镇自然不原因,只是看杨溥所言,他一家都在湖北石首,小一辈子没有出息,即便给他留一个京城的院子,又有什么用?
而这个京城的院子,乃是杨溥最大的资产项了。
朱祁镇感动之余,不好违逆杨溥的意思,叫了范弘,说道:“派人去杨首辅家乡,为杨家置办千亩良田,一切费用都从内库出,就是朕赏赐石首杨家的。”
范弘说道:“是。”
朱祁镇这才细细的品读,杨溥对于国事的意见。
杨溥首先表明的态度,本朝四帝知今上,祖宗法度运行日久,百弊丛生,是有改革的必要的。
这一点,朱祁镇不知道是杨溥的真心实意,还是对朱祁镇的应和。
毕竟,朱祁镇的政治态度,对大明尚书以上的官员,从来不是什么秘密。
朱祁镇继续看下去。
杨溥接着说利不百,不变法。所以他主张有限度的对大明制度进行修修补补的,而不是大规模的变法。
怎么样的修修补补,就是重修大明律。随即说出了大明律的种种弊端。或者说在司法实践上,与大明律条之间的背离。
朱祁镇从来没有想过,这一件事情。
因为朱祁镇很少接触到法律层面的问题。
没错,朱祁镇接触的问题,大多是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叶留宗与邓茂七做乱,水旱蝗灾,大明律条即便写得再完美,也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
一般法律能够解决的了的问题,朱祁镇根本不过问,按章程办就行了。
对这方面的疏忽,让他从来没有感觉到大明律是有问题的。
唯有杨溥这种长期主持朝政,对上上下下全面了解的大臣,才知道,有些律条根本实行不下去的,最典型的是太祖皇帝剥皮充草之律。
朱祁镇处置的贪污犯,轻重各有判决,却从来没有一例真正剥皮充草。
这很明显就是法律律条与现实实行之间的脱节。
这一条还是最明显的问题。
至于其他不明显,隐藏在暗处的潜规则,又有多少,朱祁镇却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