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楼里换的衣服,事后一个小子把作案的摩托车骑到了别的地方,如果他们没有转移的话,我能找到那台摩托车。”
“嗯,这事儿暂时谁也别告诉。”我揪了揪鼻梁骨交代,随即又问:“昨晚上问出来什么结果没?”
郑清树摇摇头说:“没有,大鹏最好把那个盯梢咱的狗篮子腿敲折,照着你的吩咐丢到医院门口了,完事我又从附近蹲了会儿点,没看到有任何人接应他,他是自己爬进医院的。”
“呵呵,郭海是真的财大气粗啊。”我意味深长的吐了口浊气。
很明显,那个盯梢的狗腿子就是郭海怕季军露馅,特意安排出来顶缸的,但是要买个这样的人做事,绝对需要花大价钱,毕竟他存在的目的就是被我们抓到,一旦抓到的话,不死也得脱成皮。
木材厂所属的地方距离村寨很近,大概也就几分钟左右的脚程。
来到村子里,我顿时眼前一亮。
街面全都是拿一米左右的大青石铺地,平整光滑,宽阔亮堂。
岁月的年龄把地面打磨的晶莹明丽,脚踩在上面发出吱咯吱咯的脆响,一块块大青石上下左右衔接镶嵌,从远处看,街道像是一块水洗的青色绸缎带,特别的古朴、漂亮。
两边的房屋也都很具有年代气息,基本上全是瓦房造型,红门青砖,街道上时不时能看到一些背书包上学的孩子,或者一些抱小孩儿的妇女,还有一些背箩筐戴草帽的当地村民,给人一种世外桃源似的宁静感。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早餐铺子,我和郑清树面对面而坐。
郑清树好奇的问:“朗哥,你为啥那么肯定一定是郭海做的这事?”
点了两碗当地挺出名的鸡肉米线,我边掰开一次性筷子摩擦两下,边浅笑着解释:“咱们眼下的敌人就天娱和辉煌,辉煌的老巢就在瑞丽,想整事儿的话,根本不用费劲,而且我和敖辉打过几次照面,我个人感觉他是个城府极深的老狐狸,做任何事情都不会留下尾巴。”
郑清树冷不丁拿桌下的双腿轻轻靠了靠我,冲着不远处努嘴:“朗哥,那小子好像在跟踪咱,刚刚咱从厂子里出来,他就一直不远不近的吊在咱身后。”
我回过去脑袋看了一眼,见到刚刚在门岗室跟我打招呼的那个剃卡尺头的青年站在不远处的一家小卖店里,跟我的目光对视在一起后,青年迟疑一下,随即快步走了过来。
“老板..”
“你也出来吃早饭呐。”我昂起脑袋笑道。
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