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着他人的生命被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感受一般,不断的命令着骑士们。
他叫贝留斯,确实是这支骑士队伍的队长。
他受命在耶·兰提尔附近一带袭击村庄,所以,像今天这样的事,他已经做过很多次了。
之前袭击村庄时,贝留斯一直都是像这样,让部下从四面八方开始进攻,一边屠杀村民,一边将幸存的村民赶到村子的中央。
等到人群聚集完毕以后,贝留斯就会下令,让一部分骑士搜索房子,屠杀幸存者,一部分则在广场里直接展开屠杀。
村子的周围也有持弓的骑士在留守,因而即使有人逃到村外,都会被确实的杀死。
等到屠杀行动结束之后,只要留几个活口,再一把火烧掉整个村庄,他们的工作便算结束了。
这就是贝留斯带领的这支骑士队伍的任务。
今天只不过是再次重复之前的任务而已,根本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
至少,贝留斯是这么想的。
如果这个村庄里有几个姿色不错的女人的话,那贝留斯还会产生些别的兴致。
但目前,贝留斯并没有发现能让自己感兴趣的女人,所以他只想享受屠杀,享受这些下贱的村民在自己的手中死去的快感。
“不要浪费时间,隆德斯,快把这里的工作给完成,到下一个村庄去了!”
贝留斯朝着离自己比较近的一个骑士发出了怒吼。
“嘁……”
被称为隆德斯的骑士头盔下的眼睛闪过几分阴霾。
很明显,他不是很服这个所谓的队长。
没办法,谁让这个人是空降下来的富家子弟呢?
他不是训练有素的骑士,也不是和他们朝夕相处的同伴,只是极有资产的家里人为了给他镀金才将他送进来的大少。
这个大少会为了下流的欲望在任务期间侵犯作为目标对象的村庄里的村女,被对方的父亲阻拦以后,他马上便会迁怒对方,朝对方不停挥剑,他就是这样让人觉得污秽的人物。
这样的人物,自然不可能有多服众,要不是部队纪律不容挑战,这次的任务也是为了配合上面的人才做出的重要行动,隆德斯绝对不会被对方像这样指手画脚,高低都要约他决斗一次。
可是现在,还是任务比较重要。
这也是为了国家,为了人类,为了自己信仰的……神。
“动作加快!”
如此说服了自己的隆德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