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间码字码进去的,现在加上后来连续好几天的卡文,强行写过去之后接下里就是主角在自己的世界游玩。
白露语把自己想做却还没有做的事情在小说之中做了一下。
每天的生活有空余时间就坐在电脑前面码字,其余的时间,像画画和唱歌都是没时间找时间,上课的时候脑袋之中都回荡着自己想要攻略的歌曲。
凡事想要攻略的歌曲无一不是白露语感觉很好听,虽然每一个人的审美略微有偏差,但是白露语觉得好听的其他人应该也不会差太多,最多是在是不是觉得最好听的情况之中偏差而已。
白露语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金手指。
他的金手指就是在大脑之中会时不时回忆起各种各样的歌,还不一定是以后才出来的那种歌,有很多是老歌,就是现在都感觉很老的那种歌。
这一些歌会突然的出现在他的大脑之中,自己以前喜欢的歌会突然的出现,至少到现在他还没有发现自己不喜欢的,不认识的歌。
当然,这一些歌其实也就只是突然之间出现在脑海之中,自己重生之前的人生某个时间段听到的状态而已。
白露语的小说过了好几天,也只有那个支持打赏了一块钱的兄弟的评论,几乎是陷入了死寂。
没有任何的评论,过个几年,起点做大,变成最大的小说网站,白露语发新书之后就会有很多的广告,拉白露语去那种其他网站建立起来的qq群,每天希望拉白露语他们去其他的网站,但是现在并没有
每天码字,感觉就好像是单机游戏一样,根本就没有人看自己的小说一样,但是这个情况白露语早就已经适应了,适应了十多年的时间了,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白露语码字逐渐恢复了那种感觉,存稿终于慢慢的增加起来,每天六七千字,也就是每天也就增加个一两千三四千字的存稿,如果有灵感特别好的时候,那就是突然码上成千上万的字,然后在灵感离开之后就好像是咸鱼一样的累摊在椅子上。
感觉身体被掏空。
不断的录自己翻唱的歌曲,发到微博和逼站上面。
倒是没想到无聊的人一大堆,居然有好几个人关注白露语,在白露语的视频下留下好听好听的评论。
也有没事干的人留下一句,垃圾,之后就走了,但是那种家伙也是十个人之中没有一个的类型。
或许是白露语唱的歌某个点触动了一些人,他们评论之中有一些是,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