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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4章诏令(2 / 4)

够起来反抗,杀死你留下的官吏和军兵,一年不成就两年,纠缠下去,总有把你赶走的一天。

这样看来,哪有什么一劳永逸之说?

除非进行大规模的移民,可大唐人口锐减的今日,移民是不用想了。

更何况是这种偏远到天边的地方,杨广那样不把人命当回事的皇帝都没兴趣迁移百姓过来,新皇就更不可能行此残暴之举。

李道宗不打算就此回军,也没有急着进兵。

他开始讯问娄景和其他人关于林邑的详情,尤其是对娄景提及的象兵更为关注。

大象这种陆地上最大的生物在中原贵族们口中有所提及,大多都属传闻,少数人会见到一些前人绘制的图画,多数人提到的都是乡野逸闻范畴里的东西。

当世的贵族见过大象的人可以说屈指可数,李道宗显然不在其中。

听到了人们的描述,在他想象之中,这是一种当地土著的战马,只不过粗壮了些,鼻子长了些罢了。

就像九黎之族的坐骑食铁兽那般,在传说之中张牙舞爪,横强无比,非人力所能胜之。

如果给李道宗一些战马,也许一切就都不是问题,可惜的是,这一路人能走过来就不错了,战马他娘的生存能力真的不如人啊,就是比人跑的快些罢了。

李道宗终于变得耐心了下来,不再想什么速战速决。

他开始命令隋军的工匠用当地的木材等物制造更多的箭矢,把锈蚀的刀枪重新磨的光亮锋利。

刘方战胜林邑象兵的过程很简单,就是诈败将象兵引入他们挖好的陷阱里面,然后嗯,也没什么然后了,林邑的步兵就成了摆在桌上的菜,刘方率领近千人便灭国而还。

李道宗觉得自己不能输给刘方,刘方带着数百人,多为南兵,其中又以两淮壮士居多,显然对此地风土有所了解,是非常符合当地情况的兵力配置。

甚至都没有招募南蛮从军,就率军直直闯入了这一方天地。

而卢国公刘方在前隋上将之中名声不显,实际上却是一位骁勇善战的匈奴儿,内附匈奴人后裔多以刘,林,李为姓,其人一生战功卓著。

放在后来的话,嗯,即便是当世,都可独当一面,命之为世之名将,可在将星璀璨的前隋,真就显不出他来。

若其不曾征伐过林邑,并灭其国,隋史之上许都不会出现他的名姓。

刘方任交州总管数载,可以说是威服四夷,最后卒于军中,南征林邑之战,应该就是他的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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