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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9章 禁枪(2 / 3)

犯禁的绿林之后,对本地人民的安全,威胁最大的恐怕就是他们自己了。

这些地方,一个莽汉喝高了拿枪惹事对别人的威胁大于土匪强盗外族入侵。

因此,全面禁枪是可行的。

预备役和民兵在册登记的人,每年参加军训时才会再接触枪械,其他时候也不准持有和保留火枪。

除了以上四省之外,内地其他省份:山、陕、豫、鄂、湘、赣、闽、粤共八省,实施有限度的禁枪政策。

说白了,其实是控枪。

简单来说,在以上八省,民间平民以上依旧可以持枪,但步枪不得进行私自改造,所有民间枪械必须有明确的,有迹可查编号,并且在地方官府进行登基,持证持枪。

取消民营枪店,实行枪械国家专营,民间不准进行枪械弹药贸易,以便直接掌控枪械流向。

至于以上十二省以外的省份和属国、蕃国,仍旧允许完全自由持枪——允许民间枪械交易,允许民间改造、制造枪械。

但是,底线不能碰,那就是有持枪权的只有平民以上国民,和汉人庶民,任何人不得把枪械出售给外国、外部势力,以及外族庶民和奴隶。

在边疆屯垦的外族庶民和奴隶,只准使用冷兵器,但依旧不禁止装备铠甲。

“目前来说,内阁就是这么决定的,估计很快就会公布并实施。”

徐代炫说道:

“到那时候,国内会有很多民间火枪和枪匠流向边疆。”

“大王的意思是,到时候,我们可以用较为便宜的价格购买民间枪械来武装我们的士兵?”

“没错,但不止如此。”徐代炫说道:“结合国内清理绿林的进程,我希望诸位能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吸引这些人到我们秦国定居——那些绿林对国内是治安隐患,但在我们这里,正好缺乏类似好勇斗狠的人,更妙的是,他们都是汉人,有持枪权。”

帝国对汉人只有三大类刑法,分别是:

死刑:罪大恶极者都要处死,死刑从低到高又分绞刑(留全尸),斩首和凌迟。

训诫:犯了错,但错误并不严重,或者干脆是无心之失,那么只会被训诫,训诫同样分三级,最低是惩罚劳务,比如打扫公共卫生之类;其次是罚款,这个刑罚也会伴随更重的刑罚一起执行;最后是减功劳,不要小看减功劳,一个普通平民,减功劳之后就会降低为庶民,这意味着他将承担更重的税赋,并且失去很多Z治权利,比如受教育权,自由出行、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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