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非常契合。
欢欢像一头猛兽,调走了他的猎物,剥开了皮囊,露出了鲜嫩的皮肉,开始用牙齿去啃咬,去品尝,去撕扯着他的猎物。
他眼底的疯狂,渲染了夜晚的冰凉。
欢欢,“我会很用力。”
“好!”
潘森顿了顿,迎身吻上他,“来弄疼我吧。”
欢欢的理智崩塌,陷入了漫无边际的情潮里。
……
一夜缠绵,纠缠不休。
翌日,窗外下起了一场雨,噼里啪啦地砸在窗户上,雨点汇聚成一条直线滚落到窗台的边缘,室内一片昏暗,两道身影仍在不知疲倦地纠缠着,在被子里拱成一团,潘森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这么浪,也第一次体会到异火族这种自愈能力的疯狂,他疲倦得如一条犁田的牛,欢欢却不知疲倦,他永远可以保持着最佳的状态,永远可以让自己的身体年轻而精力充沛,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他差点成了一块破布娃娃。
欢儿以前是留了情面。
这种事上用自愈,对他来说,真是又甜又痛,又沉迷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