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企业只能采取相互杀价的办法来扩大销售,如果能够销往国外,自然对这些工厂企业的工人有好处。
正是因为如此,国家在综合考虑之后,还是希望飞讯技术公司利用一切机会跟高通公司提一提,希望高通公司能够在这些方面协助。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高通公司与美国政府的关系深厚,它不是普通的高科技公司。
国家高层是这么想法,姜新圩未必就愿意做这种好事。自然也得均衡自己的得与失,也要思考高通公司愿不愿意帮这个忙。只有在自己公司损失不大、国家高层又不会为此生气,而高通公司又有可能答应帮忙的情况下,他才会向对方提出。
华夏国政府有如此的想法,美国政府同样也有想法,他们也知道飞讯技术公司到现在也不纯粹是一家高科技公司,肯定与华夏国高层交往密切。他们一方面希望通过飞讯技术公司来影响华夏国高层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希望华夏国能够用钱购买美方企业的专利和其他高科技,而不是想现在这样要仿制就仿制,要借鉴就借鉴,连招呼都不打一个。
显然他们也想通过高通公司与飞讯技术公司的谈判来达到目的。因为在国家级的世贸谈判中,华夏国高层是坚决不承认我国存在技术侵权,国家政策是坚决反对山寨的,最多就是一些私营小企业私下做过这种事,根本不值得在这种谈判场合说出来并进行讨论。
这让美国佬感到很憋屈,内心觉得华夏国政府很无赖。特别是面对华夏国拿出一个又一个红头文件,看到华夏国谈判人员例举的一个又一个政府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权的案例,美国佬欲哭无泪,只好希望通过这些方式——这种不伤害华夏国脸面的方式来达到目的。
另一方面美国还希望让高通公司和飞讯技术公司进行真正的合作,以对付欧洲在移动通信方面的优势,现在欧洲拥有的GS-M系统业务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很多都明确表示要引进这套标准。而美国自己扶植的高通公司发明的CDMA却没有几个国家提出引进,美国政府费了好多力气,也只有美国自己和小弟加拿大愿意使用,而且就是美国自身一些电信运营企业也有希望引进欧洲GS-M的。
加上高通公司的CDMA专利有不少被飞讯技术公司抢注,飞讯技术公司这些专利几乎封死了CDMA前进之路,更让很多本来对引进CDMA系统有一点点想法的国家或企业打消了念头:我们总不能先跟你们高通公司进行一番艰苦的谈判之后再跟飞讯技术公司再进行一番艰苦的谈判吧?
正是因为飞讯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