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 “啊——”小混混眼珠睁得老大,惨叫着飞进了路边的绿化带,双手捂着腹部滚了几圈就趴在那里不动了。 既然决定了动手,姜新圩就没有再犹豫,先让他们一方失去一个人的战斗力再说。 不过,这次他没有再鲁莽,脚踢的位置和力度只够对方痛晕过去,不至于受太大伤害。 所有的人一下愣住了,市民和混混都不可置信地看着姜新圩:小子,你疯了吧?他们这么多人,你一人也敢对着一群亡命之徒动手? 很快,靠近他们的人一个个惊叫着四处逃跑。 远处的冷兰也看到了这一幕,看到一个混混举着铁棒砸向姜新圩时,担忧的她差点惊吓出声,现在却被姜新圩的动作给惊呆了。 几个老外也是目瞪口呆:“这么厉害?超人吗?” 只有弗兰克尔很镇定,姜新圩展现出来的本事在他看来很正常,如果不是这么厉害,自己国家的黑手党怎么会看中他? 更加确认了姜新圩是黑手党的人,弗兰克尔的心更加纠结,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此时,四个混混却兴奋地朝姜新圩冲了过去。 有人抓起地上的砖头有人从人行道绿化树上扯下护树桩。他们的心意跟旅客的心意差不多:这小子纯粹是找揍,是让大家开心的。 一个脸上有刀疤的混混还很惬意地大叫道:“马逼,这小子竟敢比我们老大还嚣张,捶死他!呵呵,刚才灭了一个傻-逼,又来一个傻-逼,真是太舒服了!” 旁边一个留小辫的混混也叫道:“虎哥,让我先上!” 一个持木棒的混混边冲边大笑:“哈哈,太爽了,老子今天正愁没过瘾呢。” 为首的光头混混也是兴奋地砸吧着嘴,似乎他早就在等待一个有份量的对手出现,好让自己练练筋骨,随便捞点钱花花。 姜新圩真是无语:敢情这些家伙打架上瘾,越闹越开心呢。 面对气焰嚣张的四个混混,他一点也不感到害怕。 穿越之前虽然他是苦钻技术的学霸,但他的前任可是一个从小喜欢打架的混小子,拥有丰富打架经验,善于从敌人中寻找弱点,知道打在敌人哪处地方最让他们痛苦而暂时失去战斗力。即使被混混追上或包围,他都能从容逃脱,还不时递出一拳或踢出一脚,给对方造成一些伤害。 经常锻炼身体的他可不是仅仅跑跑步、压压腿,他练的可是姜家祖传的武术,经过十多年的习武修炼,他身体的柔韧性、灵敏度、爆发力甚至抗打击力都远比常人强得多。 面对比泥鳅还滑的姜新圩,四个混混又气又怒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咬牙忍痛地坚持。 姜新圩趁四个混混在追赶他的时候因为速度不同方向不同而分开,就返身几步冲到那个为首的混混跟前,朝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