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
一向冷静的小个子也忍不住出声道:“她德州的?”
“嗯。”
护士看了亚当一眼:“她家乡在德州。”
“……”
亚当无言以对。
好吧。
一切都合理了。
都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在亚当前世。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而今在美剧世界。
好在只是散步,没有携带大枪,不然就真成了:慈母手中膛线,幼子身上寿衣。
“邻居的狗怎么样?”
亚当问道。
“只受到了擦伤。”
护士答道。
“看来她只是想吓唬邻居家的狗,并不是真想杀了它。”
亚当这才点头。
这才合理嘛。
陪儿子散步骑行都带枪的德州老乡,枪法会那么差?
三枪都没打中目标,却反伤了自己的儿子?
如果她真是德州的,那么要么她不是正宗的德州人。
要么她是故意擦伤邻居家的狗,却一不小心跳弹伤到了儿子。
亚当更倾向于后者。
伤到她儿子的那一枪,八成就是擦伤邻居家狗的那一枪。
也只有在顾及只擦伤却不射杀邻居家狗的情况下。
枪痴母亲才会把握不住射击结果,发生跳弹反伤自己人的这种乌龙。
“去问一下这颗子弹是否是擦伤邻居家狗的那一颗?”
亚当将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吩咐道:“如果是,再询问邻居家的狗是否有什么疾病?”
“是,邓肯医生。”
护士一呆,佩服的看了一眼亚当,出去询问讯息了。
邓肯医生不愧是邓肯医生,这都能想到。
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不过这或许和邓肯医生的医生身份无关,而和邓肯医生的德州之光的外号有关。
只有德州之光才会第一时间想到真正的德州人枪法不可能那么差。
从而想到那位德州母亲是特意擦伤邻居家的狗的。
她的枪法不是不准,而是太准了。
擦伤邻居家的狗的子弹射入孩子体内,如果狗身上有什么毛病,或许就会对孩子造成传染伤害。
“邓肯医生,你说的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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