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哈德逊河畔。
万斯穆特酒店。
婚礼现场。
“我陪你出去。”
亚当笑着伸手示意。
“帮我和马修说声对不起。”
格蕾琴对着一众法律系学弟学妹说道。
“嗯。”
一众法律系学弟反应平淡,学妹更是交头接耳,不去理会她。
亚当心中对自己的猜测已经有了八九分把握。
这些学法律的,可没有一个是张益达。
法学院学生最讲究的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真实的案例,上课没有一个发困的。
因为法学教授们一个个说话又好听,讲述的一个个真实案例又生动有趣,打破三观。
未来培养他们的结果就是为了让他们穿着品如的衣服,脑洞无限,妖娆的游走在法律边缘。
上课发困,万一学的跟张大炮那样,不是每次都自己坑死自己的委托人,最后没人找打官司饿死。
就是早就把自己送进去了,看着背后一众猛男,满头大汗。
这样的他们,哪怕才研究生2年级,也一个个火眼金睛。
通过什么样的行为,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他们已经不惮于用最坏的设想揣摩别人的一举一动。
夸张一点说,一个个都是蝙蝠侠黑暗骑士,蝙蝠洞的电脑里,对付别人、对付队友没个几十套预设方案简直就不能算秀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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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少了毁灭自己的方案。
写的都没有他们脑洞大。
因为写的还要考虑逻辑自洽。
但这个魔幻的现实,无数真实又魔幻的案例,已经给了他们足够的素材。
前有周树人评价东国那部旷世红楼梦‘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成就千古绝响。
后有某法外狂徒,几个月,轻轻松松涨粉千万。
试问,还有谁?
亚当护送着格蕾琴走出了酒店,一边走,一边笑道:“我也是哥大学生,学姐是哪一届的?”
“98届。”
格蕾琴低声道。
“哦。”
亚当点头:“正好比马修高三届,我记得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两次,学姐毕业后考了几次了?”
“……两次,马上要考第三次。”
格蕾琴身子一颤:“前两次我没有准备好,这次我真的准备好了,我一定能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