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亚当毕业还有两个月。
距钱德勒结婚还有四周。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一个执着的浪子也在推进自己的计划。
纽约。
麦卡伦酒吧。
“乔伊·崔比安尼?这个名字好耳熟啊。”
泰德喝了一杯啤酒,歪头想道。
“你忘记了,是亚当的朋友。”
对在对面的莉莉提醒道。
“大一的时候我们还一起吃过饭呢。”
坐在莉莉身边,和她仿佛连体婴儿的马修灌了一大口啤酒,补充道。
“哦,我想起来了。”
泰德一拍脑袋:“那次是亚当写书大赚,请所有的朋友一起聚餐,里面有一个当演员的帅哥,特别的能吃,是不是他?”
“就是他!”
坐在泰德身边的,是一向西装革履的巴尼·斯丁森,只见他拿着酒杯转动把玩,眼神微眯:“一个饭桶!”
“啊哦,看来某人对他真的很不爽哦。”
莉莉玩味道。
“他是不是抢你风头了?”
泰德一针见血。
“他能抢我风头?”
巴尼嗤笑道:“没人能抢我风头!”
“那可说不定。”
莉莉打趣道:“我知道有个人往你身边一站,不管你会多少魔术、套路手段,都没用,所有女人的目光只会放在他的身上。”
“怎么可能。”
巴尼眼神不屑,但还是追问道:“是谁?”
“亚当·邓肯。”
莉莉、马修、泰德三人异口同声的叫道。
他们三个自然就是亚当在哥大的校友,曾经住在亚当隔壁宿舍。
六年多时间过去了。
泰德毕业成为了一名建筑师。
莉莉在幼儿园当幼师。
而马修,毕业之后继续深造,如今在哥大法学院读大一。
法学院和医学院一样,都没有本科,必须是拥有学士学位的学生申请,录取率也不高。
哥大法学院更是全世界数一数二的顶级学府,马修能顺利考上,足见天赋和努力。
和医学生要埋头看大部头书籍一样,法学生也要在浩瀚的法律大部头书籍中,阅读理解记忆繁杂的法律条文。
如此类似的两者,不怪乎都是米国两大典型中产阶级职业。
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