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到了茅房,将他们溺死在茅坑里。
之所以这事,闹到了需要内阁讨论,就是因为内阁成员之间有分歧。
主犯是没什么问题,问题出在俩同伙这,证据不是那般毫无破绽,有主犯随机咬人的可能。
甲十四亲自出手,确认之后认为,直接打死了最好,溺死在茅坑里也最好,以儆效尤。
但有人认为,这个头不能开,这一次大体上没什么大问题。
可一个村子,一群人一起上,私刑杀了人,还相互之间串供,以后万一是冤枉的呢?
万一有人推波助澜,村民人认为他们是对的,其实是被人利用了呢?
这太容易了。
不可能每一个类似的案子,都有甲十四亲自关注。
底层的朝廷小吏,也未必有能力分辨出来真伪。
他们不能以甲十四为标准,得以寻常人,能力一般的人为标准。
再者,新朝之始,万象更新,朝廷政令,都是仁政,不宜对那些普通村民要求太苛刻。
所以,卷宗现在还摆在这里,没有定论。
余子清看了看,觉得大家说的都挺有道理。
个人感情来看,余子清觉得直接溺死挺好的,哪发现的就弄死在哪。
可还得考虑到普适性,下面的小吏的能力,普通人的看法等问题。
于是,余子清想了想,还是一码归一码的好。
地祇举报罪犯,没什么毛病,这是土地的职责之一,那也得嘉奖。
村民弄死了人,不能说错,顶多是程序不对。
可考虑到一贯的习俗,还有朴素的情感,又不能矫枉过正。
针对这个案子,批评教育一下拉倒,表明一下态度就行了。
保持臣民血性,是必须的。
顶多后面在玉圭里加一个普法频段,讲一讲案例。
着重讲处罚和嘉奖,俩都得有。
看了一会儿卷宗,各种乱七八糟的奇葩事,的确不少。
但问题都不大,余子清就给批注了一点自己的意见,让他们考虑考虑。
这边批注上瘾,老羊都出来了,他都没注意到。
老羊飘在余子清身后,看着余子清在一个案子后面批注了一个“关你屁事”,不由的笑出了声。
余子清一抬头,看到老羊,忍不住揶揄道。
“您老还舍得出来?”
“哎,我不出来,那姓张的,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