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峪皇朝横压一世,不论是江湖门派还是番邦他国,皆是臣服。
而京城神都,更是天下之中心。
这日傍晚时分,楚云清自京师外的运河码头下船,在嘈杂拥挤的人群中,找到了那辆带着锦衣卫衙门标识的马车。
在快到京城之前,楚云清在船上利用飞鸽传书到附近驿站,然后驿站再快马将信送到神都清池坊锦衣卫百户所,百户艾小舟的手上。
这马车,就是艾小舟飞鸽传书回信中提到的接应之人。
不是田猛,而是一个精瘦的小年轻。
看着还不到二十岁的样子,只不过黑眼圈有些重,身材像是竹竿一样,穿着一身干练的深色锦衣。
此时正翘着二郎腿,坐在车辕上闭目养神,手上不时往嘴里送着煮花生,连身边多了个人都似未察觉。
毕竟,这马车上挂着清池坊锦衣卫卫所的旗子,此地又是天子脚下,运河码头,没谁敢来招惹。
楚云清走过来,“小哥儿,京城走吗?”
“不认字儿?看不着这是哪的马车?”听得他这话,车辕上的精瘦青年眼皮都没睁,语气不耐,“赶紧边儿去,别挡着大爷晒太阳。”
楚云清心下一笑,问道:“现在不走?”
“嘿,我说你小子”精瘦青年一听,这眼皮就睁开了,嘴里咯嘣嚼着花生,瞅着出现在眼前的人,想看看是什么人这么不识好歹。
嚯,真是一条好大汉!
京城是天下中心,不乏豪杰云集,像这等身板儿的不是没有,可楚云清人高马大却不显笨重,反倒有种匀称之感。
仿佛他就该是这样的,充满着力量和敏捷结合的美感。
莫要飞也就是这精瘦青年,眼神一动,想到了来时,百户大人吩咐过的。
“让你去接的人叫楚云清,身长九尺,仪表英武,人群里你一眼就能认出来。”
只是先前等了个把时辰,这小子早就有些不耐了,还想着今儿晚上去吃点什么。
现在这时辰,若是那姓楚的人再不来,怕是最好吃的那家驴肉火烧就要关门了。
想再吃这么一口,可就得熬过这漫漫长夜,等明天才行。
所以,莫要飞是百无聊赖,且心中有些怨言的。
可现在这么一见,他就知道,自己等待的人终于来了。
饶是如此,他还是试探道:“兄弟贵姓?是从哪儿来,要到哪去?”
楚云清便道:“姓楚,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