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和村里人简单商量了一下,将这小溪两边弄成了一个“旅游项目”,最简单的就是小溪两边增加绿化弄一个“骑行”的旅游项目,为的自然就是增加村民们的收入。
小溪不短,源头在山上,横穿村子再与外面的河流汇流,横穿村子这一段再到山脚以及加上到河流汇流之前,有将近2000米的距离,两边一加算个来回,4000米,够骑上一段时间了。
再沿着小溪弄个钓鱼的、歇脚的以及其他小景点或者小公园,总之能算一个“郊游”的地方。
至于会不会有人来旅游,这显然不是问题。一是村子本就风景不错空气清新,稍微整理一下,作为郊游的去处还是没问题的;二嘛,也就是名人效应了。
被人消费这事儿打侯牧云出名开始就一直存在了,被别人消费也是消费,被村里人消费也是应该的。
当然了,侯牧云深知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既然从原本的修路到了现在的“旅游项目开发”,那侯牧云自然不可能全一股脑的全自己给大包大揽了,真这样做了,估计也就距离全家都搬出这个村子不远了,而显然侯父侯母是准备继续在村子里生活的。
最终,侯牧云只添了一部分的钱再加上奖金算是做了一个启动资金,后续的资金则由村子里出,至于是村委里出钱还是全村集资,那侯牧云就不管了。另外,侯牧云还帮着村子里打了报告向上面审批一部分的拨款,这不上次有这旅游形象代言人的事儿嘛,帮忙递个申请,这事儿也是简单的。
再接下来的事情就全看村子里了,到时候弄好了侯牧云不抢这功劳,弄砸了侯牧云自然更不会背这个锅。
至于侯牧云没有拿出全部的钱——对他来说九牛一毛都不到的钱——是不是会让村子里说闲话说小家子气什么的,这他可不管,反正从来——特别是出名之后——他也从来不会刻意去扮演好人这个角色。
并非是侯牧云将别人就往差的方向想,而是他知道如果“便宜”让别人占得太容易了的话,那下次你再有什么“便宜”没让人占到,那就全是你的不对了!
在村子里待了一天将这些事情给弄好,再去了瑞城,接了市里给安排的家乡旅游形象代言人这活,晚上的时候在瑞城约上了肥宁、大飞、三金、小花班长等人一起吃饭,也算正式的将楚晴介绍给了他这班同学朋友们认识。
至于答应小花班长的礼物——一众明星的集体签名——自然也是带来了。
……
音乐猴工作室这些天又开始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