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居然建议他脱光了跳到海里去?
芬格尔也不是光建议,而是身体力行,凯撒还没回过神来他就已经脱得只剩一条内裤了。
即使是混血种的体魄直接暴露在超低温中也不好受,芬格尔浑身红得像只煮熟的大虾,一个劲儿地哆嗦。
“气温是零下三十度,冰水混合物是零度!”芬格尔促声大喊:“别欣赏我的祼体了!再不跳就来不及了!”
凯撒恍然大悟。
--北极圈里的气温可以是零下,但海水的温度却远高于气温,靠近冰面的海水差不多是零度,深海中则差不多四度。
所以北冰洋才能有自己的海洋生态圈。
水的热容很高,海水的体积可以说是接近无穷,即使是利维坦也不能把北冰洋一直冻到海底。
所以原则上说,只要他们一直往深海里扎,就有机会躲过利维坦的言灵攻击,零度到四度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难以忍受的低温,但以凯撒的体魄自由潜半小时应该没问题。
至于芬格尔,看他下水之前舒展腰胯甩动胳膊的劲头,悍然也是冬泳健将。
唯一的问题是没带水肺,混血种憋气的能力虽然比普通人要强,但毕竟不是鱼人,隔上几分钟总得冒头出来呼吸,到时候别整个洋面都被冻住了。
凯撒还在思考,芬格尔已经变成了一朵白色的水花。
确实来不及了,那漫山遍野的白色灌木丛正向着冰峰之巅快速生长,放眼所及莽莽苍苍。
凯撒拉开防寒服的拉链,从中鱼跃而出。
他在空中回头望去,敞着拉链的防寒服依然站在冰峰之巅,冻得坚硬。
极寒的气流笼罩了凯撒,落水之前的几秒钟里,他全身长满了白色的冰晶,扎进冰海之后反而感觉到微微的暖意,他全力往深海扎去,白色的冰晶在他背后高速地向下生长。
正如他预料的那样,几秒钟之内,刚刚暴露出来的水面上又结出了一层厚厚的冰壳。
凯撒一个勐子扎了十几米,才避开了疯狂生长的冰簇,大海现在是他温暖的外衣,心脏缓缓地搏动,把热量输送到全身各处。
肺里的空气还够用,至少还能坚持三分钟,他谨慎地游动着,一方面寻找可供呼吸的气孔,一方面寻找那头神秘的巨鲸。
他打开了强光电筒,他连沙漠之鹰和狄克推多都没带下来,却抓了这支手电。
海水清澈得就像玻璃,光柱的穿透距离惊人,照亮了周围的冰簇,也像灌木丛,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