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在我脸上。”桌子对面,路鸣泽淡定地切着金枪鱼腩。
“...我其实没想吐你一脸。”路明非差点爆出粗口,然后猛地举起餐碟,“我是想一碟子拍你脑瓜上!”
“你思想斗争了那么久,我等得有点儿无聊,所以把你召来说说话。对了,生日快乐,哥哥。”路鸣泽举杯。
路明非呵呵笑,恐怕那杯口都比你脸大,不,你脸是最大的。
路鸣泽抿了口酒,忽而皱眉,“波尔多五大酒庄里,我最不喜欢玛高酒庄,因为它是波尔多产区的酒庄,酿出来的酒却有点像勃艮第产区的。”
他闻着酒香摇头晃脑,“金枪鱼腩煎得正好,不过如果是我做,我会配松茸来调味而不是松露。”
说着,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往前扑,“让我尝尝你的羊排...”
路明非一巴掌拍在他的额头上把他推开,三两口就把剩下的羊排吞了。
开玩笑,他在卡塞尔学院别的没学到,狗(芬格尔)嘴里抢食可是练出来了,‘抢食无二打,钢牙路明非’绝非浪得虚名!
路鸣泽少不了要腹诽两个小气的家伙,当然,他的来意也不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他开始了魔鬼的蛊惑。
不出所料的,路明非根本不上当,甚至插科打诨玩的不亦乐乎。
路鸣泽转头看向窗外,夜雨凄迷,依稀间好像能看到某个吃着泡面独自疗伤的身影。
他无声一笑,似是怜悯,在这个都能找到对应的犬系世界里,你觉得自己是哪一种呢?
路鸣泽对路明非露出笑容,“总会有一天,你会真心来求我,那时我将给予你我所答允的一切。我先撤了,哥哥你十九岁啦,要尽可能地多惠顾我的生意喔,合作愉快。”
“先等一下,问你个问题。”路明非忽然拉住他,有点忸怩地说:“你觉得...陈雯雯和诺诺谁更好一点?”
“诺诺。”路鸣泽想都没想。
“为什么?”路明非讶然。
“相比文艺流,我更倾向于身材好的。”路鸣泽满脸严肃。
……
所以,故事的最后,那个依然还是衰仔的家伙,终于克服了节奏和平仄,生生把那个‘过’字塞了进去。
“我其实喜欢...过你。”
在这种场合下,‘我其实喜欢你’这句话很容易说出来,此情此景就是为这样一句话准备的。酒非好酒,宴非好宴,陈雯雯敢孤身到此就该有关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