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少年成名,哈佛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同辈之中数一数二,没有随大流的进那些大律所为有钱人服务赚大钱。
也没有先在检察官岗位学习技术、积攒人脉,然后一个华丽的旋转门,进入那些大律所为有钱人服务赚大钱。
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就一直干着检察官,每年的薪资对于普通人来说不少了,但和他那些远远不如他的同届一比,这点钱够什么?
简直就和打发叫花子一样。
但凡有他这个能力的,或者能力比不上的,熬到现在,都早就是大律师的合伙人了,年薪以百万为单位。
哪像他能力足够,资历足够,年薪至今还没有突破十万这个门槛。
这种差距何其之大。
当然他身在这个位置上,名望和影响力不是那些进了大律所拿高薪的同届律师能比的。
只要他有心,就算他不去拿这些贿赂,但该有的好处也绝对不会少的。
谁还没有一个超级富豪的铁哥们了呢!
只要他点头,超级富豪铁哥们就能和他家通家之好,每年两家人都能一起出去旅游,私人飞机、私人超级游艇这些都是基操。
花费嘛。
当然是都是超级富豪的朋友支付。
如果没有这个超级富豪朋友,那一趟下来50万美金打底。
年年都能如此!
就算曝光,只要他这个超级富豪朋友没有和他经手的桉子有直接的联系,比如他直接起诉这个超级富豪朋友这样的情况,这些东西是不是贿赂就充满了诡辩空间。
毕竟连最高法院大法官们,也几乎人人都有这样一个超级富豪朋友。
有的甚至装都不装,经手的桉子直接和超级富豪朋友有明显联系。
就算这样,还不是一点事情没有。
甚至可以算是合法的。
又比如他知道有大法官的超级富豪朋友为了让好基友的母亲住的更舒服一点,直接将名下一栋豪宅借给大法官母亲去住,请了最有名的设计团队重新装修。
隔壁豪宅住户素质不高,经常开派对吵闹,影响到了老太太的休息,没过多久隔壁豪宅就被超级富豪朋友给买下了,然后拆了!
没错!
不是买来换个高素质的住户,也不是买来空置在那里,而是买来直接原地拆除,将房子直接给弄没了,从根子上彻底抹除了可能影响老太太心情的因素。
这花费可就不是每年至少50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