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和二级非预谋谋杀、过失杀人!”
查克面无表情道:“但是被我给否了,我让他们只起诉二级谋杀罪!”
“为什么?”
瑞秋不解:“难道不该是起诉的罪行越多越好吗?”
“那要看对谁好。”
查克解释道:“对于检察官来说,当然是起诉的罪名越多越好,因为他们深知陪审团的性格,都喜欢折中,所以检察官为了让罪犯定罪,会尽可能的先给罪犯定一系列重罪,尽可能的拉升陪审团对这个桉子的罪恶程度的认识。
当他们犹豫不定时,会放弃最上面的重罪,而选择下面轻罪给出有罪的审判结果。
毕竟折中这种思维,就是商人的谈判思维,漫天要价,落地还钱,一切都是交易的艺术。
无所谓公平和正义。
而检察官要的只是成功定罪,完成他们所谓的工作,却不管这个罪是不是这个犯人本该被定的罪。
所以经常出现一种滑稽现象,起诉的罪行竟能高达几百种,为的就是让陪审团不管如何,一定要选一个罪行定罪。
还有另外一种滑稽现象,就是NYPD辛苦抓捕的罪犯,刚送进去,隔天就在外面又碰见这个罪犯出来熘达继续犯罪了。
然后不断重复这个过程。
让NYPD都无语的是这个过程甚至能重复一百多次。
没错!
就是一百多次!
真的有罪犯被NYPD抓获了一百多次重罪,结果却因为检察官的故意放纵,而不断免于重罪的起诉,而只以不进监狱的轻罪释放一百多次。
因为抓捕权在NYPD,而起诉权却在检察官那里,而控辩交易是合法的交易,属于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
只要检察官给力,可以无限自由裁定重罪罪犯以轻罪换重罪。
这种权利当真给这个自由的国度带去了罪犯的绝对自由!
这个桉子上,一旦起诉多个罪名,最终的结果就是以现有的证据,肯定能定罪,但想要定这个禽兽母亲该有的最高罪行,就几乎不可能会被通过。
这不是我要的结果!
我不接受这种妥协!”
“……”
一众老友听的目瞪口呆。
还特喵的能这样玩?
“这就是查克一再交代我一旦有事,先开枪击杀敌人的原因。”
莫妮卡苦笑道:“事后警察不一定会抓住我,甚至干脆抓不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