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媳妇。
依然小心谨慎得近乎窝囊,将她这辆几百万的豪车,开出了蜗牛的速度。
依然缩着脑袋,弓着腰。
依然那样寒酸落魄,那样平庸一无是处,看不出丝毫出彩的地方!
……
本来只需要二十分钟的路程,硬是被这王八蛋开了近一个小时。
到达兰蔻酒吧,已经晚上九点半。
这是一家在附近一带,颇有特色颇有名气的酒吧!规模并不算大,装修也算不上多么金碧辉煌,也更比不上那些名流富豪云集的高档会所!
但是与一般酒吧不同,别致典雅的装修风格,以及其中那种让人痴迷的娴静清新的气氛,总充满着一种独特的小资气息。
赵小天走下车,便看见酒吧大门外,正站着一个身材修长的青年男人。
一件剪裁合身的青色燕尾服,微微凌乱的碎发,稍显削瘦的脸颊轮廓分明,举手投足都充满着阵阵饱读诗书的儒雅气息。
气质沉稳内敛,可偏偏又带着些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清逸味道。
尽管算不上全身暴发户的名牌打扮,可赵小天一眼也看得出来,这个男人的身份背景,恐怕绝对不会太简单。
而且更让他暗自吃惊的,却是不知为何,温文尔雅的沉稳之下,似乎又总带着些莫名的阴柔。
这个男人,心机与城府,或许也同样深沉得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