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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夫君这是要逑谁(1 / 3)

自从在酒馆与典韦结识后,刘里染上了这种习惯,有事没事总得往酒馆跑跑。

这一天,刘里如同往常一样,跟高顺喝了杯茶后便来到了酒馆坐一坐。

“店家!来一坛烈日!”

这时,一个声音传到了刘里的耳中。

听到这话,他立马就知道这个人肯定是一个外乡人。

只所以这么肯定,那自然是与烈日有关。

如今烈日的确销售到了各处,但如今很多地方粮食都不够吃,大规模的酿酒显然是不可能了。

所以销售目标则是一些大世家,根本不会流传到寻常百姓手中。

当然,东平是个例外。

就像这家酒馆就是文家开的,每个月都会供应三坛普通的烈日。

虽然只是普通版的,但依旧比其他白酒度数要高,哪怕是酒量再好的人,这一坛下去也得醉。

所以本地的酒鬼每次都只打一点,不敢也没钱去买一整坛。

“这位客官,您确定要一坛?”

“哦?这里面还有说法不成?”那人问道。

那人身高七尺,面如青玉,一副儒家小生的打扮。

但虽是书生,但却没有一丝书生气,反倒透露出一股子洒脱与豁达。

买股子不自觉中透露出来的自信,让刘里顿时对他升起了一丝兴趣,不由起身走到近前说道:“烈日刚烈,寻常人一盏下腹便腹如火烧,三盏必醉。绕是海量之人平日也少有醉饮。故比每逢不知情者店家皆会提醒。”

那人顿时恍然,不由朝刘里拱手说道:“多谢兄台提醒。”

刘里微微一笑,邀他入座道。

“我观兄台气度不凡,若不嫌弃,与我痛饮烈日如何?”

那人微挑眉梢,眼珠子一转说道:“恭敬不如从命。”

两人入席,刘里将酒倒满,不由说道:“此酒尚烈,初尝还需浅饮。”

那人端起杯来浅尝一口,果然如同刘里所言的那样。

见对方神态自若,不由更肯定了一番心中的猜测。

随之让人上了一份蚂蚱说道:“此乃兖州特色,不如品尝一番。”

那人丝毫没有客气,一边吃一边喝,并没把自己当外人。

“曾听闻东平烈日配飞蝗,乃人间一大美事,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刘里闻言哈哈一笑说道:“若是前些年,这蝗虫乃是天灾、不祥之物,如今却也成为腹中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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