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下绯衣,以报故人之恩。”
曾姓女修作恍然大悟状,连连点头:“没错,我们修真之人最怕心魔作崇。胡公子这般坦诚,我也不好相瞒。我正是绯衣的主人。”
闻言,风可儿心中“咯登”作响。直觉告诉她:死狐狸防备的事情快要浮出水面了。
而胡狸张大嘴巴,险些能生吞一个鸡蛋:“真,真的?世上交有这么巧之事?”
曾姓女修笑道:“胡公子,你刚刚不是说过,我们修真之人万事随缘吗?这便是缘呀。”
“对对对。”胡狸折服的连连点头,“是我着相了。道友见笑。”
话题挑开了。接下来。两人便正式谈起绯衣的事来。
曾姓女修有意转卖绯衣。而胡狸是诚心想买绯衣。只要价钱谈得拢,这趟生意便成了。
奴兽天生反骨,忠诚度不高。而绯衣的修为已经是七阶三层,更加难以驾御。买到手后,新主人还要花费一粒伏奴丹,控其神识,毁其丹海。那伏奴丹一粒是十块晶石。一点儿也不便宜。更麻烦的是,此丹霸道得很。奴兽服下后,不折腾个十天半月的,安静不下来。除此之外,奴兽换主后,原来的奴仆契约自动作废。新主人必须重新与之缔结契约,并于三天之内去联盟给奴兽改写身份玉牌。奴仆契约符一块晶石一枚。改写身份玉牌也要花费五点功德。也就是五十块晶石。老贵了。
是以,绯衣的身价反而不如一只刚出生的幼兽,顶了天去,最多能卖一千块灵石。后者没有记忆,既便于培养忠诚度,又无须花钱买什么伏奴丹和契约符。只须花费五十块晶石改写一下身份玉牌而已。省钱又省事。
曾姓女修也是个爽快人,笑道:“既然胡公子也是为了报恩,那么,我便将绯衣赠送给公子。”
而胡狸却面露难事,涨红了脸。支吾不语。
“胡公子。怎么了?”曾姓女修的笑容僵住了。
胡狸咬咬牙,伏下身子。恳求道:“多谢道友慷慨。只是惭愧得很,在下身上的灵石所剩无几。只好恳请道友帮个忙,多留绯衣几日。等在下筹齐了五十块晶石,定来买绯衣。”五十块晶石,兑换成灵石,那可是五千块灵石。这还不包括兑换费。而他全部的身家也没有五千块灵石!
“你,贵主人不是炼丹师么?”在灵界。哪个炼丹师不是富得流油?曾姓女修显然没有想到他连五十块晶石都拿不出手。
胡狸起身,红着脸说道:“主人在闭关。在此期间,主人说,权当我是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