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二十七名明军如入无人之境,就这样持续地对准噶尔斥候进行围捕,无论遇到是多少人的准噶尔斥候皆是全部消灭。
徐宪武带着自己的二十六骑侦查营弟兄很是嚣张立马于这片西北大地上,一人一枪一马一刀地从初晨猎杀到黄昏。
被大明皇立军校特别训练一段时间后的他们,加上多年一起征战培养起的默契所以组织性特别强!
然后加上多年血战后形成的灵敏嗅觉与悍不畏死的作风,一时间让准噶尔斥候畏惧明军如虎,不得不结成上百人同行!
但饶是如此,也被徐宪武等人借着各类天然掩体如石头、树木、山坡等埋伏射击将这些准噶尔斥候全歼。
当然最主要是因为掣电式步枪的出现,可以使得军队能够利用地形进行单人精准射击,在燧发枪时代,也还是离不开排队枪毙,这也就造成小股人马作战时,射程更远的一方可以占有很大的优势。
孙思克见自己这边派出去的斥候无一人生还后自然是震惊的,他觉得明妖的人数一定很多,于是孙思克不得不放弃派出斥候的传统作战模式。
有了!
他突然想起宁夏府还有一群名为团练的炮灰,可以让他们去试一试明妖的实力。
这些地主团练士气还是挺足的,毕竟人不知无畏,作为当地地头蛇,从来就习惯了在这些地方上横行霸道。
一当地望族的总管王有武此时就带着三千乡勇最先从清军驻扎地太昌镇出发。
王有武将自己所带的乡勇皆召集起来,且手举起了一碗刚放了鸡血的酒。
在他面前的三千乡勇皆端起了这样的一碗酒。
“喝!”
一脸横肉的王有武大声一吼,就把酒碗放到唇边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喝!”
王有武麾下的三十名乡勇头目也大喝一声,开始喝这鸡血酒。
其他乡勇也跟着喝了起来。
哐啷!
然后,王有武将手里的酒碗往地上一摔,就抹了一下嘴角的血渍。
哐啷!
哐啷!
哐啷!
其他人喝干鸡血酒后就都摔了碗,很有气势和节奏感。
王有武接着就拔出了刀:“喝了有符的鸡血酒,自有菩萨保佑,刀枪不入!优势宰我!”
王有武大喝一声就先持着大刀走了出去,而他身后的乡勇们也都跟了来。
“优势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