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黄是秋天单调的具有代表性的颜色,一般说到秋天都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到秋风瑟瑟的凄凉之意。
枯黄的树叶随风飘落,在日迁月变中静静躺在地上糜烂等待下一个轮回,没有人会记得它们也曾经给大地带来一片嫩绿,人们记住的只是满地枯黄落叶的疮痍。
秋天的风,秋天的金黄,秋天的黄昏都是那么动人,让人在这个并不寒冷的季节伤春悲秋。
秋日的阳光柔和,秋日的风凉爽,秋天的一切都代表着伤感。
这日早晨,简单打理了一番衣着,修饰了一番边幅的叶凡终于脱离了老大爷的形象,成功的升级为中年大叔,嘴唇的胡渣让他的外在形象有些颓废沧桑,他的相貌显老这是不可争论的事实。
和唐云漫步在公园中,叶凡也是满心甜蜜,他真的好久没有这么平静,这么平和的与自己心爱的女孩一起漫步,或许说,从来没有过这种机会。
叶凡双手插在口袋中缓步行走,唐云在叶凡前面蹦蹦跳跳,叽叽喳喳有说不完的话,一会儿让叶凡看看老人打太极,一会儿又惊叹公园的花花草草,好似一个快乐的小精灵。
能在这么一个凉爽的清晨和自己的男人在公园散步,在生活节奏如此之快的现代都市中,已经显得太难能可贵,对太多人来说是太奢侈的生活。
叶凡缓步走在后面,眉宇间带着些许幸福的笑容,看着走在一米前蹦蹦跳跳的唐云,空气中有着早日的清新,有着花香,有着树叶落地的声音,有着轻微的风声,他嘴角不经意划起一道浅浅的弧度。
“小云,有没有觉得我很不称职?”叶凡加快脚步与唐云并肩通行,看着唐云粉嫩白皙,犹如奶油一般的侧脸,叶凡有些愧疚:“这么久了,还没有正式的陪过你散步约会。”
唐云愣了一会儿,转瞬间变得安静起来,她双手放在屁股后面十指交叉,侧着头盯着叶凡,道:“我还是喜欢你叫我老婆,那样我才感觉你在我身边。”
“老婆,对不起,一直都让你担惊受怕。”叶凡神色黯然。
唐云娇艳红润的嘴唇划出一道让人心醉的笑容:“人家都是你老婆了,你到哪,我就跟到哪,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
叶凡一阵心酸,转头看向唐云,却差点将眼珠子瞪出来,心情澎湃的让鼻血都要喷出来了,此时唐云双手放在身后交叉着,肩膀微微向后拉伸,便形成了一个挺胸的姿态,将唐云本就傲人的胸脯衬托的越发的波澜壮阔,好似随时可能撑破衣服蹦跳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