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号都用不上了。有见及此,江草齐事先也做了安排,所有骑兵被分成十个排阵,每个排阵之间都保持一定的距离,很有层次感。 那么,只要前面的排阵停住前进的步伐,后面的排阵见到,就知道放慢速度了。 其实正常而言,夜袭本该把马蹄裹上布匹,把马嘴扣上嚼头,不让发出嘶鸣,然后人下马,牵马步行,等差不多走近目标了,这才解除束缚,上马冲杀。 这一次却不知怎地,陈三郎直接就让所有人冲刺。马蹄声如此声势惊人,只怕数里开外就被人知晓,从而打草惊蛇,逃之夭夭。 江草齐问:“三郎,怎么了?” 陈三郎回答:“他们已经走掉,不在那儿了。” 江草齐一怔。 陈三郎道:“姐夫,你是不是觉得我们不该如此大张旗鼓行事?” 江草齐点头,表示确实如此。 陈三郎解释道:“我从来不指望能把修罗魔骑一举歼之,而且,那个地方不适合成为战场。说白了,很不利我们和对方搏杀,既然如此,不如打草惊蛇,让他们离开,再寻机而动。” 江草齐听着,若有所思,脱口说道:“如果蛇在草丛中潜行,行踪隐匿,就难以捕杀,只有把它赶出草丛,这才好下手?” 这个小舅子,果然不是那些一心读死书的迂腐书生,也不知这些韬略兵法是怎么学到的,不见其拜师,也不见他读这些方面的书籍。说起来也是奇怪呀,及冠之前的他,不但有悚场之疾,还性格懦弱,别人说大声点话,其都会被吓得畏畏缩缩起来,如同鹌鹑般。现在却脱胎换骨般,行军搏杀,指挥若定,完全不同一个人了。 陈三郎笑道:“不错,正是这样。” 他虽然在笑,但一双眸子目光冷冷的,望着前面不远的一座山岭显露出来的轮廓。 那里,以前叫卧牛山,现在叫卧尸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