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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捉钱有令史(3 / 4)

至于最后谁来背这个黑锅,那就看谁是倒霉蛋了。

原本他以为秦晋就算不是正人君子,至少也是个立身颇正的官员。现在看来与他薛景仙不过是一丘之貉,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区别仅仅在于,秦晋位高权重,乃一郡之首,手中又握有一支极具威慑力量的人马。而他薛景仙仅仅是个不得志的令史

陈家家主得知有捉钱令史来借钱,虽然不敢得罪,但还是让家中执事拿出了十两黄金,打法他走人。不过,让陈家家主想不到的是,这个捉钱令史显然不是来打秋风的。因为他是来抽筋扒皮的。

三日功夫,薛景仙不费一兵一卒就从陈家那里借出了二十万贯钱。当这笔钱交割给县廷时,杜甫连连感慨。他曾苦口婆心的为附近受战乱影响的灾民倡议募捐糊口粮食,但是几乎所有的地方豪绅们都连不迭的哭穷,声称自家也没有余钱余量。

现在看来,那些豪绅不过是在哭穷而已。否则,薛景仙又怎么能在三日功夫就从一家豪绅那里借到了二十万贯钱?而且,陈家在冯翊郡至少要排在十名开外。可以想见,冯翊地方上藏有多少财富。相比较而言,府库里确是相形见拙,空空如也了。

“这些豪绅此时吝啬银钱,将来安贼一旦破关而入,多少钱也都白白便宜了胡贼!”

杜甫坚信,秦晋变相的劫掠地方豪富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抵御胡贼叛乱,因此在见到薛景仙“借”来的二十万贯钱才有感而发。

“明府若觉得不够,下吏还能在陈家至少榨出来十万贯”

薛景仙适时的向杜甫献媚,杜甫却摆摆手道:

“羊毛不能全在一只羊身上剪,就先放过陈家吧,他们虽然为富不仁,但也不至于弄的他们家破人亡。”

“明府明鉴,那就挨个剪羊毛,哪家也跑不了”

薛景仙带着兴奋离开县廷,杜甫沉吟了一阵也离开县廷赶往郡守府。

“薛景仙三日间借钱二十万贯,杜某粗略估算,此人筹钱百万贯当不在话下。只是使君因此而得罪遍了冯翊士绅,恐怕得不偿失”

秦晋对此似乎并不在乎:

“子美兄多虑了,这些士绅不过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秦某若以他们为根基,早晚会被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不知使君以何为根基?”

杜甫甚少如此言辞逼人,但见秦晋满不在乎的神态,还是忍不住想要劝告一番。诚然不能以地方士绅为根基,但由这些士绅口口相传的名声却足以让一个人成名天下,也足以让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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