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教室里喧哗的原因就在于她。
他大概解释了一下原因,然后发问道:“大小姐,你这发表在杂志上文章。到底有没通过初赛啊?”
吴笛很随意地点了点头,好像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然而这个动作,却又像是点燃了炮仗,许多人都哄笑起来,连苏无尘也不例外,只有马林杉以“尿急”的借口落荒而逃
只能说马林杉实在太不幸了,刚刚的诡辩又被事实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大小姐,恭喜文章发表在杂志上!”
“吴笛。祝贺你通过了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初赛,复赛一定要拿一等奖哟!”
“大小姐。听说这篇文赚到了一大笔稿费,请客啊请客!”
“大小姐,求指点写作啊,我也有个文学梦”
热情洋溢的同学围住了吴笛,纷纷表达自己的善意,气氛极为热烈。连吴笛都没预料到。
不过吴笛也很妥善地回应了大家的热情,并充分展现了大小姐豪爽,说是下个周末请大家去“天一王朝酒店”,再一次引发了众人的热情。
苏无尘不由苦笑,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这天一王朝酒店的一顿饭,可不是哪个人都舍得随随便便请的,甚至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个班级的学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那儿消费一次。
当然,这其中不会有他苏无尘,作为一名重生者,他对把握自己的未来还是极具信心的,更别说他现在已经交好了注定成就不凡的大小姐。
很快,整个班级的学生几乎都看过了大小姐这篇发表了的文章,之前对大小姐的质疑,完全被一扫而空。
其中有个叫于晨的学生,他算是仅次于马林杉的,对吴笛的文章表示不看好的人。
当初于晨还是大小姐的“忠实读者”,还曾自我感觉良好地邀请大小姐一起吃早餐,结果自然被拒。
于晨自我感觉很良好,却是那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人,当初“前吴笛”因为他是自己忠实读者的缘故,与他关系倒是很近,导致他有了一点非分之想,所以对吴笛的态度显得有恃无恐,总觉得吴笛不会放弃他这个“忠实读者”。
可惜吴笛早已不是原来那个吴笛,她完全放弃了这位“忠实读者”,和于晨的关系也变得非常疏远。
这样的疏远自然让于晨暗恨不已,他在听说吴笛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时,就很不看好吴笛,因为他觉得自己很清楚吴笛的写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