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穷二白的臭小子。她嫁给我的时候,我连一套婚纱都给她买不起。可你婶子就是喜欢我。办婚礼的钱,都是她掏的。不讲道理的,才是感情。我到不认为他的妻子是个什么仙女下凡,可能她处处都不如你。可架不住……他喜欢呀!”
是啊,一句他喜欢,真的是让她丢盔弃甲输得一败涂地。
无数的有点,都比不上一个,他喜欢。
叶玲玲苦笑一声儿,眼神还是涣散的不得了,但多年的职业生涯让她下意识的在短时间内就能够稳定住自己的个人情绪,还能开上一句玩笑,“李叔,你别妄自菲薄,你挺好的。你要年轻个二十岁,我也喜欢你。我也跟婶子一样,倒追你。”
“你可拉倒吧,别拿我打趣。得了,玲玲,你自己安静一会儿吧。我去看看你师父审的怎么样了。”
办公室三部座机电话,打从他们进入办公室,就没停过。但李局像是听不到似得,无动于衷。
叶玲玲面无表情的抬头望着他,“我说李叔……你不是贴心的让我一个人安静待会儿,你是不想接电话吧?”
“……死丫头,就你聪明!”
“我一直都聪明啊,阿翁和叶爸从小就夸我聪明。我的确是很聪明。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可这么聪明的她,为什么就是不开窍呢?就是一意孤行的喜欢他。这一喜欢,就是整整十年。
自从她第一眼看到他,她就喜欢他了。那时候她才十五岁啊,她连爱情和喜欢是什么,她都闹不清楚,但她就是沉沦了。不可自拔的喜欢他。
李叔说的没错儿,不讲道理的,霸道至极的,才叫爱情。
到现在她自个儿也弄明白,她到底喜欢他什么?
喜欢他不修边幅啊?还是喜欢他不务正业?又或者是喜欢他长得好看?
长得好看的男人多了去了,她就独独只喜欢他。
弄不明白。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暗恋他好几年了。这感情,她从没刻意隐藏,当然也没有到处宣扬就是了。
叶灵璧那个混账东西多敏锐的一个男人啊,他心思细腻无人可比。叶灵璧是第一个看穿她喜欢他的人。
“小妹,你喜欢少霆,当哥哥的不阻止,但也绝对不会支持。你喜欢他,那就放肆的去喜欢吧。喜欢一个人,可不犯法,也不丢人。不过当哥哥的得跟你提个醒儿,保护好自己,别让自己受伤。一个是我兄弟,一个是我小妹,谁受伤我这心都得疼的稀碎。如果可以的话,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