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这位小将军开门,备,在此拜谢。”刘备长手一拜,笑道。
“刘将军之名,在下仰慕已久。”高郅也是连忙拱手见礼,说实话,看着面前的刘备,他的心情却很复杂。
一个三分天下的枭雄,一个单枪匹马退曹军百万的绝世猛将,一个名扬千古、万千帝王膜拜的武圣。
就这么活生生的呈现在他眼前,刘备还带着一副谦卑的神情,这感觉...不要太爽。
咳咳...
凭心而论,高郅对刘备这个人,确实还是有些钦佩的。
此人以织席贩履之出身,奋斗飘泊半身,屡战屡败,却屡败屡战,最终竟然在这世家称雄的时代,三分天下有其一。
别的不说,光是这份百折不挠、能屈能伸的激昂精神,就足以令人称奇。
毕竟,多少人,败在了意志,败给了自己,中道崩猝。
屡战屡败不稀奇,屡败屡战才是难能可贵。
“当不得将军二字,当不得,当不得。”刘备讪笑道,不过面上很明显有一抹喜色,笑容也愈发和气。
这个时候,基本上没有人认识刘玄德,这个时候的刘备还不是皇叔,更不是汉中王。
除了破黄巾时的一点名气,白身一个的他,誰认识?
于是,寥寥几句话,二人便都对对方,升起一丝好感来。
高郅一边迎着刘备进城,一边让人去安排刘备的部署。
在与刘备的交谈中,高郅感触良多,感觉...非常的舒服。
和刘备说话时,他能感受到刘备的身上,总是洋溢着一股独特的魅力。
特别是他的那双眼睛,总透露着真诚和热情。
无论说什么,都会让旁人感受到,他是在为你着想,这种感觉绝不是欺骗作伪,仿佛天生就拥有着号召力。
这种人,于无形中,就给你留下了好印象。
于是,不知不觉的,高郅一直把刘备三人送出城墙防护范围,才从他言语的感召中抽离。
一边不禁心说刘备的三寸之舌着实了得,一边重新返回城关。
俯瞰看去,但见在不远处,一骑白马当先赶来,赫然竟是公孙瓒本人,亲自赶来。
稍作停逗,公孙瓒便直奔刘备而去。
据《三国志·先主传》说:“瓒深与先主相友”。
而且“瓒年长,先主以兄事之”。说明二人的关系使铁到不能再铁的铁哥们儿,不一定比桃园结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