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战。却不想这个时候,长枪兵已经堆了上去。很多长枪兵都已经算是老兵,按照固定的节奏上前踏出一步,双手猛地向前突刺,只觉得一阵入肉的手感,马匹也好,骑兵也好,身上至少插入了两到三支枪头。
“杀!”李霄雷和贺人龙一马当先,杀入敌阵之中,翻手之间便是一颗颗透露飞起。
“大人的武艺非常高明!”贺人龙杀着人,却是感慨的说了句,自己也算是边军的老人,结果要说杀人,却是比不上李霄雷的快狠准。
他感觉得到,李霄雷是用最少的动作,来发挥出最大的杀伤效果。这样很省力气,关键也很节省攻击距离,可以做到最有效率的杀死敌人。这套手法似乎有某种规律,他在杀敌之余,也在不断在观察,打算参悟一些里面的东西。
前后花费了一个小时,整个两千人的部落,扣除三百女子投降,男性全部被杀。所有的士卒得到了最好的锻炼,难得是他们已经不再畏惧蒙古人。
作为代价,有三十多人的伤亡,却是无法避免。不过以三十人的伤亡,换取一千多蒙古鞑子的伤亡,这笔买卖非常划算,哪怕这些蒙古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士兵。
战马几乎没有缴获,这个部落并不富裕,甚至有一千蒙古鞑子还是不得不步战。那是当他们杀入部落里面的时候,才有的战斗。只是一群牧民,没了战马,也就是牧民级别。
有了经验之后,第三个部落就容易了许多,一千三百人的小部落,很快就被攻陷,很多人甚至连骑马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孙候指挥弓箭兵射杀。在部落有限的空间里面,军队和普通民众的差别很快就凸显出来,有秩序的杀戮是最有效率的杀戮。
“五百六十三匹战马,牛羊无数,是否还继续进攻?”贺人龙兴高采烈地问道。
“出来也有三天了,回去先把战利品给解决,然后再找机会出来!”李霄雷看着北方的大地,摇了摇头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