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八坡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小公子这话算是问对人了,这事要问别个,保准问不出来,但那日发现陈伯光尸体,又报到县衙里去的,正是小人的一个兄弟。”
“小的早问清楚了,正如小公子所想,我那兄弟发现陈伯光时,他身上早已空空,是一文钱都没有。”
花恺皱眉道:“官府可曾从朱三身上搜出银钱?”
李八坡面现不屑:“那倒不曾,这县衙连查问都未曾有过,根本不知陈伯光是收债返家,身上带着许多银钱,否则就凭县衙那帮死尸都能刮出三两油的差吏,又岂能放过?”
“这么说,果真是有人谋财害命?”花恺对县衙的不作为并不感兴趣。
“小公子英明,此事八九不离十,那朱三算倒了血霉,被冤上了。”
李八坡拍着马屁,对于花恺为什么要查这案子,他也一点都没兴趣,扒着这花恺这根大粗腿,能捞到好处,才是最重要的。
事情到了这里,花恺此时也基本能确定那个朱三应该是无辜的,至于真正的凶手是谁,恐怕一时也难以找出来,而朱三却只有三天时间便要开刀问斩。
他也并没有什么做侦探的心思,有个理由让他救人救得问心无愧已经足够了。
眼皮子一抬,忽然看见李八坡脸上暗含得意,又蠢蠢欲动的表情,不由心中一动。
“你已经知道这是谁干的?”
李八坡嘿嘿一笑:“果然还是瞒不过小公子。”
花恺不由定睛看了他几眼:“你行啊,这都能查出来,还是在这么短时间,这衙门不请你去当捕头还真是瞎了眼了。”
“嘿嘿,小公子说笑了,我这样的人哪有当捕头的本事?其实这事儿说来也巧……”
原来这李八坡虽看起来油嘴滑舌,却在街市上交游极广,身边多有三教九流之辈。
其中最多的,便是整日在街上游荡的青皮混混一流。
这些青皮混混中,有一个名叫宫标的,本是个无赖,平日里净是四处游荡,惹事生非。
最喜欢干的便是占人便宜,看到谁有好吃好喝的,便要死皮赖脸地凑上去,非要蹭上一蹭不可。
便是在混混之中,也是人憎狗厌的那种。
在不久前,却突然发了迹,不仅不去蹭吃蹭喝,反倒还连续数日,请往日的狐朋狗友吃喝玩乐,出手极是大方豪爽,很是得意。
李八坡自认为有着一双好招子,看出花恺非同寻常,不是一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