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唐恩所料,一切都在他计划中的发生。
当然了,部分也来自于先知先觉的判断。
有识之士都明白,随着网速的提升,网络视频会成为好莱坞的又一大发行渠道。
只不过,真正能看透的人不多。
有人认为这是福非祸,就像DVD发行和电视发行一样,互联网发行只是多了一个发行渠道。
有人认为这是大祸临头,就好像互联网在逐步的消灭报业和唱片业一样。
不管怎样,五巨头联盟都害怕了。
无论如何,不能让唐恩“跳槽”硅谷!
新环球在好莱坞的框架内,他们还能通过MPAA和行业准则进行一些约束,如果新环球总部搬到硅谷,那可就半分情面都不讲了。
另一方面,五巨头联盟也要做另一手准备。
这次的密会,向唐恩妥协是广泛共识。
更大的目的,是商量出一个应对互联网危机的解决方案。
然而,除了二十世纪福克斯之外,其他好莱坞巨头都吃过互联网的亏,造成了严重亏损,实在不想再碰与互联网相关的业务了。
互联网是高科技产业,美国这边有明令要求,外国人限制参与。不是说不允许,是不能涉及太高端,不能和一些涉密企业合作,总之条条框框一大堆,这让外国人在硅谷创业根本不可能。
除非加入美国籍。
互联网大潮的时候,新闻集团的总部还在澳大利亚呢,默多克和美方的关系没有搞清楚。
直到后来克林顿两届期满,小布什总统竞选,默多克奉献了大量的政治献金,支持小布什总统入主白宫,迎合了共和党。
有了这层功劳,新闻集团的总部注册地,才终于变成了美国纽约,在纽交所上市。
没想到,祸兮福所倚!
身份问题对默多克来说本来是一桩麻烦事,结果因为这样的麻烦,让他没能参与到九十年代的互联网浪潮中,竟成功避开了泡沫危机!
在时代华纳、迪士尼、索尼娱乐等传媒巨头纷纷在泡沫危机中亏的吐血的时候,二十世纪福克斯却置身事外,稳若泰山。
等默多克可以涉足互联网产业了,已经是泡沫危机之后的事了。
这也就导致现在的美国,除了新环球,对互联网业务最感兴趣的就是新闻集团!
因为默多克没有吃过互联网的亏,甚至因为Myspace的成功,让他对互联网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