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厉害。”
越秀倒是说道;“对,这个国歌也是很激励人心的,我就听这个。”
“老婆,别闹了。”钱多多说,“唱国歌,在这个不合适吧。”
“你是老大还是我老大。”越秀说,‘我才是有发言权的,你一边去。“
“好吧。”钱多多说。
我举手,说:“就这么愉快决定了,我来唱国歌,要是在唱歌的过程中,大家喜欢唱呢,可以和我一起来,让我们把我们的血和正能量一起飙出来。”
王九九第一个举手;“我一定会第一唱的。”
老韩和老麻对视了一眼,虽然是很无语,可是,貌似对于我的话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同时,两人现在可是很怀疑我的身份的,觉得我是一个屌丝而已?
是一个屌丝的话,钱多多和越秀不可能这么认同我的话。
而且,一个屌丝能当钱多多的哥们,兄弟?:
开什么国际玩笑。
想到这里,老韩和老麻就想着,我应该是某个京城特别牛笔的人,不然的话,岂能这么牛叉呢。
这么多的警察也是看着我,觉得我很是幽默和搞笑的。
在这样的时候,唱国歌。
我大声说:“我发誓,你们听到我的唱国歌,是最为激动的。”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民·····”
我一个字一个字的几乎是通过念的方式唱出来。
每一个字都充满了感情。
充满了一种超级牛逼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
每一个听歌的人就好像处在一个真正的战火纷飞的年代。
直接就和那些列强们干起来了,
想起了百年的屈辱的岁月。
想起了落后就挨打的那种悲情。
每一个人的脸上流露出不同的画面。
王九九也是跟着唱起来了,。
接着,一个警察也是不由的唱起来。
心在燃烧。
血在燃烧。
他的人在燃烧。
两个警察跟着唱起来。
五个。
十个。
三十个。、
全部的人最后都唱起来。
好像会转染一样。
歌声一次一次的响起。
最后,老韩和老麻也跟着唱起来。
他们两人也是被带动起来了。